市图书馆、市文化馆: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40号)和市文广旅体局的分配方案,现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55万元。中央资金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省级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统一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201-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
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