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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通知

时间:2023-01-19 15:53:2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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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305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度“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度“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二、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

  金”。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同时,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40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资金拨付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不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请按规定接收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指标,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23年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表(含结算2021年补助资金)

      2.2023年省属高校以及中职技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表(含结算2021年补助资金)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1

2023年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表(含结算2021年补助资金)

地区

省级出资比例

2021年6月底参保人数

省财政应补助资金(元)

结算2021年

省级补助

本次下达资金

(元)

栏次

1栏

2栏

3栏=1栏*2栏*640

4栏

5栏=3栏*94%(取整)+4栏

武江区

55%

142,738

50,243,776.00

0.00

47,230,000.00

浈江区

55%

148,446

52,252,992.00

0.00

49,120,000.00

曲江区

55%

198,720

69,949,440.00

0.00

65,750,000.00

始兴县

55%

182,022

64,071,744.00

0.00

60,230,000.00

仁化县

55%

169,102

59,523,904.00

0.00

55,950,000.00

翁源县

55%

324,248

114,135,296.00

0.00

107,290,000.00

新丰县

55%

191,702

67,479,104.00

0.00

63,430,000.00

乐昌市

55%

366,411

128,976,672.00

0.00

121,240,000.00

乳源瑶族

自治县

70%

162,241

72,683,968.00

0.00

68,320,000.00

南雄市

70%

353,957

158,572,736.00

0.00

149,060,000.00

合 计

2,239,587

837,889,632.00

0.00

787,620,000.00

附件2

2023年省属高校以及中职技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表(含结算2021年补助资金)

单位

省级出资 比例

202年参保人数

省财政应补助

资金(元)

结算2021年

省级补助

本次下达资金

(元)

市医保局

70%

15,987

7,162,176.00

0.00

6,450,000.00

合 计

15,987

7,162,176.00

0.00

6,450,000.00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