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03号)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学校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2023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 高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相关支出。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资金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2023)年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