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汇报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本级)。主要工作及职责:协助市委领导处理市委日常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决策和组织有关工作实施,负责市委日常文书处理,市委相关会议、活动的安排,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督查督办、收集信息值班,以及完成市委领导和省委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内设9个职能科室、2个二级局(机要局、保密局)。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办现有编制数
74名(含市委机要局、市保密局),
其中行政编制
67名
(含市
委领导
编制),机关工勤编制
7名,
现有人员:行政在职人员61人、
工勤
人员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保障市委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协助市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01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11.09万元,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减少1386.06万元,减少40.80%,原因是:
1、退休人员工资划转社保;2、因机构改革,车辆、后勤人员及市委大院的后勤服务等经费划转至市接待办;3、项目经费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01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11.09万元,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550.6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7.
10%,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016.50万元,减少39.60%,原因是减少了2017年划转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后勤服务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1.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60.4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2.90%
,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69.55万元,减少23.16%。其中:
其中:001项目2018年市委法律顾问专项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
聘请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室建设,为新增项目;002项目20
18年市委专项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市委工作开展,为新增项目;
003项目2018年市党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397.48万元,比上年减少57.56万元,减少12.65%,主要用途:推动党政信息化建设。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8万元,减少32.73%,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及市委车队车辆划转市接待办。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69.59万元,包括办公费38.50万元、
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30万元、福利费1.59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2万元、办公用房水费4万元、电费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费用132.5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4.3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9.80万元,办公用复印纸4.5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市委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市委专项经费、市党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等3项工作,实施3个项目,
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我办2018年年初固定资产总额为3013.1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582.88万元,车辆175.22万元,通用设备216.64万元,专用设备16.09万元,家具、用具22.36万元。与上年年初相比减少1524.79万元,主要原因是:1、处置了一批报废的固定资产。2、因机构改革,相关资产移交市接待办、市委政研室等部门。3、车改公车拍卖相关车辆。
(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我办无此相关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市委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市委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