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无内设科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参公编制科员3人。主要职能有:
1.收集和传递社会经济、科技等方面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为本市各个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京信访维稳工作。
3.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4.承办市委市政府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主任1名,工勤人员1名,临聘人员3名,退休人员4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收集和传递社会经济、科技等方面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为本市各个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京信访维稳工作。
3.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4.承办市委市政府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121.71万元,比上年减少3.23万元,减幅2.58%,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减少致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7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0元,事业收入(不含预算外资金)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21.71万元,比上年减少3.23万元,减幅2.58%,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减少致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7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71.7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8.92%,比上年减少3.23万元,减幅4.35%,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减少致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3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1.08%,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其中:001项专项经费50万元(用于信访维稳等工作各项支出,预算金额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06万元,比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办公费1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5万元,减幅16.13%。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5万元,减幅20%。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至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我单位主要工作目标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京信访维稳工作等4项工作,实施1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附件2-2: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