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韶关市老干部大学(韶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预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老干部大学(韶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主要职能是:宣传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规定;组织市直老干部开展老年教育工作;组织市直老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组织管理各老干部团队(协会),协助开展活动;负责教学、活动场地管理和设施维护;指导各县(市、区)老干部大学开展教学管理及活动工作;完成省、市老干部部门下达的各项岗位目标任务。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教研教务部、文体活动部3个职能部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老干部大学(韶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4名,实有在编人员10人、聘用编外管理人员、教师45人,退休人员1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工作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满足老同志“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需求;制定和落实市直离退休干部年度教学活动计划,开展老年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组织管理45名编外聘用教师;组织管理好老干部活动团队(协会)并协助开展活动;重大节日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搞好教学活动场地的管理和设施维护。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265.10万元,比上年增62.52万元,增幅32.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10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65.10万元,比上年增62.52万元,增幅32.8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65.1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05.1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7.37%,比上年增35.52万元,增幅20.95%,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5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8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6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2.63%,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30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增加开展正能量系列活动、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经费。其中:001项目40万元(主要用途:确保韶关市老干部大学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及正能量系列活动正常运行所需经费;002项目20万元(主要用途: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保证老同志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71万元,比上年增3.5万元,增幅28.67%,原因是:按照定额增加预算。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21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3.18万元、电费3.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费用2.3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初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总额为306.9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7.42万元、通用设备36.8万元、专用设备12.3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43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韶关市老干部大学日常教学、活动场地管理和设施维护,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开展正能量系列活动,发挥老干部优势,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建设和谐韶关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等5项工作,实施2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