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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8-02-07 10:20:08 来源:陈润莲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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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为正科级编制,内设政秘股、治安股、法制股、刑警队4个机构5个直属派出所。

局的主要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二是指导监督全市森林公安系统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行政和治安案件,负责查处由本局立案的各类案件;三是指导、管理市森林公安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四是组织、指导森林公安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五是指导森林公安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森林公安系统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的工作;六是指导市林业局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工作;七是负责市森林公安系统的法制工作;八是直接管理市直属森林派出所;九是承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分局机关共有公安专项编制20名,实有人数20人,退6。直属派出所共有公安专项编制25名,实有人数22人,退5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等严打专项行动

2、督查督办重大案件

3、加强管控,创建平安林区

4、筑牢林区维稳防线

5、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抓好执法质量考评。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部门预算收入数1,284.00元,增加99.4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4.00万元,增加99.4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支出预算1,284.00万元,增加99.4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84.00万元,增加99.4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一)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884.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8.85%,增加118.9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3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00万元,预算拨款支出的31.15%,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4.65%其中:001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森林执法等工作,比上年减少4.65%002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消防大队人员经费、训练等经费,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884.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8.85%,增加118.9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3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00万元,预算拨款支出的31.15%,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4.65%其中:001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森林执法等工作,比上年减少4.65%002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消防大队人员经费、训练等经费,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三公经费预算为89.9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89.96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44.2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经济分类

金额 

 办公费

100,000.00

 印刷费

30,000.00

 手续费

10,000.00

 水费

30,000.00

 电费

50,000.00

 邮电费

30,000.00

 差旅费

200,000.00

 维修(护)费

50,000.00

 培训费

50,000.00

 公务接待费

49,600.00

 专用材料费

50,000.00

 被装购置费

50,000.00

 劳务费

30,000.00

 工会经费

43,000.00

 福利费

5,30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000.00

 其他交通费用

168,200.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96,400.00

(二)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一是完成2018年专职消防大队人员经费、训练等经费;二是完成2018年森林执法经费2项工作,实施2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止到20171231日,国有资产合计:5269544.75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固定资产汇总表

序号

资产类别

     截止到20171231日     账面数量

                 截止到20171231日                                账面原值

分局

三合一

合计

分局

三合一

合计

1

交通工具

17

3

20

2,915,822.97 

256,400.00 

3,172,222.97 

2

电脑设备

62

22

84

369,014.00 

98,632.00 

467,646.00 

3

文印设备

23

2

25

82,919.00 

4,230.00 

87,149.00 

4

空调设备

14

28

42

47,153.00 

100,237.00 

147,390.00 

5

摄录设备

24

4

28

118,128.05 

9,010.00 

127,138.05 

6

其它设备

139

383

522

590,818.00 

677,180.73 

1,267,998.73 

279

442

721

4,123,855.02 

1,145,689.73 

5,269,544.75 

(五)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201826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