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为正科级编制,内设政秘股、治安股、法制股、刑警队4个机构,5个直属派出所。
我分局的主要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二是指导监督全市森林公安系统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行政和治安案件,负责查处由本局立案的各类案件;三是指导、管理市森林公安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四是组织、指导森林公安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五是指导森林公安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森林公安系统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的工作;六是指导市林业局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工作;七是负责市森林公安系统的法制工作;八是直接管理市直属森林派出所;九是承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分局机关共有公安专项编制20名,实有人数20人,离退休6人。直属派出所共有公安专项编制25名,实有人数22人,离退休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等严打专项行动。
2、督查督办重大案件。
3、加强管控,创建平安林区。
4、筑牢林区维稳防线。
5、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抓好执法质量考评。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部门预算收入数1,284.00万元,增加99.4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4.00万元,增加99.4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84.00万元,增加99.4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84.00万元,增加99.4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一)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884.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8.85%,增加118.9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3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1.15%,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4.65%。其中:001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森林执法等工作,比上年减少4.65%;002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消防大队人员经费、训练等经费,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884.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8.85%,增加118.9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3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1.15%,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4.65%。其中:001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森林执法等工作,比上年减少4.65%;002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消防大队人员经费、训练等经费,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9.9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89.96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44.2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经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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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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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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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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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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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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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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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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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
|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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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
|
50,000.00
|
邮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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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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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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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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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护)费
|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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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50,000.00
|
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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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00.00
|
专用材料费
|
50,000.00
|
被装购置费
|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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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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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
43,000.00
|
福利费
|
5,30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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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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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200.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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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00.00
|
(二)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一是完成2018年专职消防大队人员经费、训练等经费;二是完成2018年森林执法经费等2项工作,实施2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合计:5269544.75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固定资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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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资产类别
|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账面数量
|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
|||||
分局
|
三合一
|
合计
|
分局
|
三合一
|
合计
|
|||
1
|
交通工具
|
17
|
3
|
20
|
2,915,822.97
|
256,400.00
|
3,172,222.97
|
|
2
|
电脑设备
|
62
|
22
|
84
|
369,014.00
|
98,632.00
|
467,646.00
|
|
3
|
文印设备
|
23
|
2
|
25
|
82,919.00
|
4,230.00
|
87,149.00
|
|
4
|
空调设备
|
14
|
28
|
42
|
47,153.00
|
100,237.00
|
147,390.00
|
|
5
|
摄录设备
|
24
|
4
|
28
|
118,128.05
|
9,010.00
|
127,138.05
|
|
6
|
其它设备
|
139
|
383
|
522
|
590,818.00
|
677,180.73
|
1,267,998.73
|
|
合计
|
279
|
442
|
721
|
4,123,855.02
|
1,145,689.73
|
5,269,544.75
|
(五)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2018年2月6日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