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
三公
”
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
“
三公
”
经费支出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预算组成单位共
1
个,为正科级编制,内设政秘股、治安股、法制股、刑警队
4
个机构,
5
个直属派出所。
我局的主要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二是指导监督全市森林公安系统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行政和治安案件,负责查处由本局立案的各类案件;三是指导、管理市森林公安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四是组织、指导森林公安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五是指导森林公安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森林公安系统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的工作;六是指导市林业局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工作;七是负责市森林公安系统的法制工作;八是直接管理市直属森林派出所;九是承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分局机关共有公安专项编制
20
名,实有人数
20
人,离退休
6
人。直属派出所共有公安专项编制
25
名,实有人数
21
人,离退休
5
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继续
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等严打专项行动
2
、督查督办重大案件
3
、加强管控,创建平安林区
4
、筑牢林区维稳防线
5
、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抓好执法质量考评。
(四)我分局仅负责本级预算的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部门预算收入数
1,184.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84.52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
1,184.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1,184.52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765.02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64.5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71.4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1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4.48
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警衔津贴的大幅度增加,以及新增加人员的费用增加等。
(二)项目支出预算
419.50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35.42%
。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缩减了严打经费的开支等。其中:
001
项目
森林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罚没收入)
119.5
万元;
002
项目专职消防大队人员经费、训练等经费
300
万元。
四、
“
三公
”
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
“
三公
”
经费预算为
89.96
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
22.74
万元,减少率为
20.18%
,主要是减少了执法车辆购置以及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
89.96
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5.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5.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4.96
万元。
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