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韶关市韶关市接待办公室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下设4个科室,分别是人秘科、接待一科、接待二科、财务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正处级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韶关市政务接待工作。负责接待来韶的中央、省领导同志和省内各市委、市政府系统副厅级以上负责同志、全国级港澳台知名人士,以及市属各县(市、区)来韶公务的主要领导,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人员20人,退休人员14人,后勤服务人员2名。本份部门决算仅包括韶关市接待办公室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共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6年收入决算200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3.63元,其他收入3.04万元。具体情况如:
1.财政拨款收入2003.6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4.44万元,增加45.6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收入变动,二是项目调整,金额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没有该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没有该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没有该项收入。
5.其他收入3.0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4万元,主要为住房补贴等。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6年度总支出2006.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06.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支出189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12万元,项目支出1440.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商品服务支出以及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8.09万元,增长46.1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的变动及2014年度至2016年度住房维修金发放;二是接待运维成本增加,项目经费增加459.53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万元61.29万元,对比上年增加了6.28万元,增加11.4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中其它医疗保障支出(款)26万元。主要用于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比上年增加26万元,原因是离休干部住院费用增大。
4.住房保障支(类)出中住房公积金(款)24.32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加19.69%,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发生变动,公积金也随之变动。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0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3.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5.52万元,增长50.86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0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5.52万元,增长50.8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决算支出1892.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专项工作经费,以及维修保养经费,修缮工程项目以及项目质报金等,以及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万元61.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其它医疗保障(款)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中住房公积金(款)支出24.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1.36万元,完成预算603万元的9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预算8万元的10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3.13万元,完成预算594万元的94.8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98万元,下降1.0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6万元,下降31.9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万元,下降0.2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本办2016年没有团及人次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底市直单位已进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3万元,占1.43%;公务接待费支出563.19万元,占9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23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为一般公务用车,用于公务及保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3.1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性接待。2016年,共发生外事接待12批次,来访外宾408人次,主要包括美国客人及韩国荣州客人等;发生国内接待1037次,接待人数共27163人次。主要接待来韶的中央、省领导同志和省内各市委、市政府系统副厅级以上负责同志、全国级港澳台知名人士,以及市属各县(市、区)来韶公务的主要领导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6.1万元,降低8.11%。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的更新置换方面减少,以及办公室修缮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2016年度没有进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2016年没有在部门决算中增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无进行预算绩效评价重点支出项目支出.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部门决算公开表样(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