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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韶府办〔2018〕37号)

时间:2018-06-28 15:00: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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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韶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韶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集聚创新人才,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发展振兴实体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全市创新发展再创新局面。

一、着力培育创新主体

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的原则,以实施优质企业倍增计划,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引进创新型企业为抓手,着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实施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首批选取100家优质制造企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引导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发展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和创新招商等要素供给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倍增。(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2.落实《韶关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等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建立200家高企服务台账,力争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加大科技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对接大湾区创新集聚地,完善科技招商配套政策,吸纳科技型企业落户韶关。加强与深圳市韶关商会的联系,积极引进深圳科技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4.建立完善高成长小微企业名录库。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让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到研发费加计扣除75%的优惠,鼓励广大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活创新动能。完善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制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技术服务和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5.择优扶持一批本地或新迁入的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在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专利代理等领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功能、综合性、专业化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食药监局)

二、大力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加强基础研究平台建设,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

6.推进韶关学院开展高水平大学及重点学科建设,落实资金,引进人才,加强食品科学、机械工程、禅宗研究等优势学科建设。鼓励市技师学院探索开展双元制教学,重点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培育高技能人才。加快全市教育云平台建设,培养理念先进、素质过硬、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的社会需求人才。(牵头单位:韶关学院、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市技师学院)

7.加强临床医学科研攻关力度,促进我市创建高水平医院并进入全省乃至全国一流领先行列。(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8.以丹霞山等特色旅游资源为重点,研究推广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云计算技术在旅游业的应用,推动“互联网+旅游业”的科技发展,促进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9.以生态保护为契机,加强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探索建立韶关生态研究院,开展良种选育试验示范,打造阔叶树、油茶、杉木等良种基地。以生态治理为契机,推进生态环保创新,围绕大气、水、土壤防治,实施一批重大研究课题,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评估平台建设,加强城市垃圾、矿山尾矿、危险废物等废物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引进。设立土壤污染防治科研专项,重点支持土壤保护基础研究及修复技术研发、应用实施。围绕大宝山、凡口矿尾矿资源开展科技研发,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研究引进先进实用技术,积极开展烟尘排放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大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聚焦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一批开放性、集聚性、前瞻性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大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技术话语权。

10.开展高企树标提质行动,加大高企扶持力度,培育发展龙头高企。发挥大型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东阳光、利民制药、北江纺织、比亚迪、韶钢特钢等企业提质增效。支持高企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高企实施科技创新、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企、名品、名标、名牌。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全过程、全周期的一揽子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11.组织实施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聚焦在大数据、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技术等领域,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力度。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支持韶钢特钢、东阳光、利民制药等行业优势企业、骨干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争取在铝箔、生物医药、涂料、磁性材料、耐磨材料和氯碱化工等领域实现技术再创新,攻克若干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12.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巩固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全覆盖成果,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达到3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达到25%,全年新增企业研发机构4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3.开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支持农业公共创新技术及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培育现代农业专业镇,力争全年培育专业镇4个以上,推进全市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构建专业镇协同创新平台,提升专业镇发展水平。加快乡村振兴,组织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农业局、仁化县人民政府)

14.深化产学研合作,重点加快推动高品质金属材料研究院、华实现代农业创新研究院、石斛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矿山机械行业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局)

15.实施知识产权提质增量工程,大幅提高发明专利资助,每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2万元,引导企业和个人申请专利,力争全年专利申请量突破7000件,新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10家。引导企业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围绕核心关键技术开展专利布局,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

突出创新引领,加强能力建设,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技术创新紧密结合,为提升全市技术创新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16.把握韶关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的机遇,争取顺利通过科技部的现场考评,将韶关高新区认定为国家级高新区。按照创建省级高新区的要求,引导南雄市、翁源县、乳源瑶族自治县等地产业园区争创省级高新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积极发挥市区教育组团优势,加快谋划市区新的高科技产业平台,打造新的增长极。(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参加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浈江区人民政府、韶关学院)

18.争取中科院韶关实验室申报国家级检测平台,加快广东省液压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申报筹建,创建国家级产业计量平台。(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19.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出台孵化育成体系管理办法特别是科技企业加速器(含虚拟加速器)的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力争新增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2家以上、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2家以上。筹建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建立专家联系库。引进培育华中科技大学东莞研究院、达安创谷、众投邦等具有较强孵化能力的孵化器运营单位,推进莞韶双创中心、达安创谷孵化器、众投邦加速器建设与运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速创新人才培养和集聚

全面推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吸引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为重点,组织申报“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深入实施韶关市“双百”人才工程,强化紧缺适用人才对我市创新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20.紧紧围绕产业科技发展需要,大力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积极申报省“扬帆计划”,通过柔性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开展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等工作。推动建立院士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力争创建1个院士工作站、3个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1.制定《韶关市扶持产业科技人才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实施意见》,落实产业科技人才普惠制政策,促进高层次人才、技工人才等安心在韶关创新创业。开展韶关学院和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毕业生留韶就业行动。鼓励重点企业与高校联合定向培养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职业技能人才。力争引进产业科技人才1000人,大学生就业2000人,职业技能人才2000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韶关学院、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22.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加强韶关人才“一卡通”、“一站式”服务专区建设。(牵头单位:市人才办,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住建管理局、市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芙蓉新区管委会)

六、加速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不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效能,加大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力度,使科技金融服务于创新驱动战略、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

23.充分发挥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风险共担作用,推动各级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力度,争取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突破120家,全年科技信贷额度增长50%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24.拓宽技术创新的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设立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推动省市联动为轻资产科技企业提供无抵押科技信用贷款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

25.加快推进丹霞天使母基金、众投邦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达安医疗健康基金等基金的运作,积极争取粤科金融集团在我市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

七、大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紧紧围绕“坚持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战略,增强内生动力”的发展目标,着眼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新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构筑以优势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为支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产业为新增长极的产业发展格局。

26.贯彻落实《韶关市促进新兴支柱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制定韶关市促进新兴支柱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坚持增量与存量并重、规模与效益并重,依托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重点推进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大数据等产业形成高增长、高质量的新兴产业集群。依托比亚迪、宏大齿轮、东南轴承等骨干企业和项目,推进广东重要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建设。围绕数据中心,协同推进大数据交易平台、电子商务、软件服务业发展,打造华南数谷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依托利民制药、东阳光、丹霞生物等医药企业,引进一批生物工程、医药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引导设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形成集生物医药创新、创造、流通和服务一体化的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局)

27.精心培育一批代表科技前沿的产业项目,重点推进华为智慧城市、华南数谷数据中心第一期、亿航无人机、中车株洲所(韶关)智轨电车生产等项目建设。加快乳源东阳光药业公司医用辅料车间建设项目和乳源东阳光生物科技公司新型动物专用药研发及生产项目建设,助推乳源东阳光公司建设成我市县域经济首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引进亿元以上装备制造项目15个,推动液压件、汽车零部件、发配电设备、矿山工程机械等发展成套装备及整机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28.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韶关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通过实行目录制管理方式,重点支持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更新设备和智能化改造。支持扩产增效,以“机器换人”为主要手段,实现绿色化发展。力争全年完成技改投资70亿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29.着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坚持生态兴市、生态强市,真正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壮大以生态畜牧业、休闲渔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为代表的生态农业;加快以清洁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为龙头的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着力发展以温泉度假旅游业、文化体验旅游业、森林山地旅游业等为重点的生态旅游业,进一步提高绿色GDP占比,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实现韶关绿色崛起。(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

八、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30.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创新创业系列政策,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提升创新创业主体活力。加快推动我市智汇小镇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引导异地创业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完成全年扶持创业1600人。组织开展双创活动周、“创客广东”韶关市创新创业大赛、首届“丹霞杯”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大赛等创业创新服务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参加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九、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向服务创新转变,使科研管理机制真正向创新者倾斜,让创新者放开手脚去创新。

31.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力量,明晰科技管理工作职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加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制定、完善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以金融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的科技金融融合机制。建立以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的市县两级科技金融综合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

33.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法制环境。建立集信息收集、管理、推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提高县域内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强化创新问题研究和督查考评机制,加强对全市创新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抓好各项创新政策贯彻落实。将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纳入县域发展考核,参照《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确定合理科学的考核内容,推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逐年上台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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