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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浈江区“1•3”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2022-01-05 17:48: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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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日14时15分许,你区韶关冶炼厂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韶安委〔2015〕1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事项,严肃追究事故迟报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

  此函。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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