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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联合公开销毁5.7吨假冒伪劣食品

时间:2021-11-19 11:54:0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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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震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大力推动全市打击假冒伪劣工作取得更好成效,11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在原南郊水果批发市场开展集中公开销毁假冒伪劣食品活动。活动后,对罚没物品运往市花拉寨垃圾处理场以无害化环保方式进行销毁。据统计,这次集中销毁18种共5.71吨假冒伪劣食品。

  此次销毁的物品是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以来依法查处应当销毁的涉案食品,包括假冒的福州鱼丸、鸿津猪肉风味丸、鸡边腿、闽南亲亲肠、安井龙虾排、来福情热狗、圣农大鸡背、白酒、方便面、蚕豆、饮料、酱油、桂花糕、冬菜、糖果、醋、荔枝蜂蜜、生菓子、土榨花生油、烹饪调和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月饼等18种假冒伪劣食品,共5.71吨。

  2021年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持续打击制售侵权假冒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地毯式清理,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着重检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点多面广的食品经营主体及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风险隐患较高场所,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严格查处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情形。同时,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问题,在全市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重点查处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和商标侵权食品等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并将假冒伪劣食品分批进行销毁。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保持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坚持以“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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