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执行公开 > 执行过程公开

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时间:2021-02-24 11:05:48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为有效防范遏制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全市公安机关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以严打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2月23日,公安机关向媒体通报了近期公安机关快速侦破的新丰、翁源、曲江3起森林火灾案件。

  故意制造森林火灾

  今年1月20日中午,新丰县马头镇羌坑村“大窝”山段发生森林火灾。

  新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在市、县森林公安的共同努力下,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后,发现马头镇羌坑村村民龙某昌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讯,龙某昌承认其在“大窝”山段故意制造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昌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燃放烟花引发森林火灾

  2月17日,翁源县周陂镇哈水村发生森林火灾,翁源县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民警赶往森林火灾现场。

  经查,犯罪嫌疑人巫某,因燃放烟花引燃附近杂草,后引发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故意纵火致森林火灾

  2月18日晚,曲江区枫湾镇白水村委会大岭排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较大。

  市公安局曲江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成功抓获涉嫌纵火的犯罪嫌疑人雷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雷某,男,53岁,枫湾镇白水村人。经讯问,雷某对其故意纵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公安机关介绍,自今年1月1日以来,因违法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全市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6人,逮捕3人,移送起诉8人;已行政拘留9人,警告3人,行政处罚27人。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待森林火灾肇事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大家务必提高防火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对违法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严厉进行查处,请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转载韶关日报  魏生革  朱懋森  钟敏怡)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