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九·一八”事变,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8年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防空袭疏散演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和范围
2018年9月18日10:30—11:00时在市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10:30—10:33时试鸣预先警报;10:35—10:38时试鸣空袭警报;10:43—10:46时试鸣解除警报。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信息)发放
全市固定警报器、机动防空警报车及部分多媒体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韶关电视台综合频道和韶关人民广播电台综合频道(FM105.7MHz、FM89.1MHz)、交通频道(FM97.5MHz),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防空袭疏散演练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将组织部分居民、学生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和防空袭疏散演练。除在韶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疏散掩蔽等内容的演练外,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