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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巡察公告

时间:2022-08-29 10:38:09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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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市委决定派出市委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供销社、韶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红十字会等13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2022年8月下旬至12月上旬。按照《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13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司法局、韶关日报社、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18127388427,电子邮箱:sgswxcz01@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国资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广播电视台,联系电话:18127388219,电子邮箱:sgswxcz0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老干部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联系电话:18127388860,电子邮箱:sgswxcz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住建管理局、市供销社,联系电话:18127388420,电子邮箱:sgswxcz04@163.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联系电话:18127388590,电子邮箱:sgswxcz05@163.com。  

  信箱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318市委巡察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就上述问题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韶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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