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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纪委划分办案协作区提升镇街办案质量

时间:2018-05-02 15:57: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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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职能作用,全面构建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基层纪检监察办案工作格局,乐昌市纪委整合市镇两级纪检监察力量,建立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办案协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切实提升镇街办案质量。201814月,乐昌市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立案19件,同比增长26.67%,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出台《乐昌市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办案协作区工作方案》,成立由乐昌委监委“一把手”任组长的办案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对乐昌市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办案协作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资源均衡、地域相近、便于工作的原则将19个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成立一个办案协作工作组,创建由1名乐昌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或者主任科员挂钩负责1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办案人员10人以上的办案模式。办案协作区内办案实行统一调配,案件统一查处,问题统一协调解决的“三统一”工作机制,主要承办案发地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及人员多、工作量大、案情复杂、查办困难、需要回避等案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协作办案实行主办人交叉制度,一般由协作区内非案发地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办案人员担任案件主办人或者审查调查组组长,有效减少办案工作阻力,整体推进协作区纪律审查工作。

二、规范业务流程,严明工作纪律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规范办案协作区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制订相关程序办法,从线索管理、核查调查、案件立案、案件审理、回访反馈和办案查源等六大方面进一步明确执纪审查程序和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视案件问题线索情况需要启动办案协作时,须按规定向本协作区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逐级上报审批同意后,由相关协作区工作组成立核查(调查)组,制定核查(调查)方案,报经协作区工作组组长审定后,严格依纪依法组织实施。对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案件核查结束后由案发地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协调配合办案组向反映人进行反馈、答复,并做好案卷材料存档。同时,协作办案须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对查办的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案件审查(调查)组除提交审查(调查)报告外,还须提交案件分析报告,分析案发原因,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经乐昌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同意后责成案发地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立行立改,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做法,确保办案协作工作出实招、见实效。各办案协作区还须建立考勤登记台账,对协作办案工作情况进行痕迹化管理。对办案协作区工作支持配合不到位、参与工作不主动的进行约谈,必要时启动问责。

三、强化实践锻炼,提升执纪水平

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厘清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工作职责,对各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分管工作进行规范,确保镇(街道、办事处)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一心一意种好监督执纪问责这块责任田。同时,采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专题研修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一方面,抽调协作区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检干事到乐昌市纪委办案室跟班学习,从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到案件审理,全程跟班学习,切实发挥乐昌市纪委“传帮带”作用,快速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另一方面,组织协作区纪检干部不定期交流纪律审查经验,推行重点案件一案一总结,采取观摩审查谈话录像、查阅谈话笔录、研究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现场分析点评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线索捕捉、案情分析、调查取证等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此外,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短板”,乐昌市纪委专门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乐昌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研修班,认真做好乐昌市镇两级纪检干部党规党纪、执纪监督、文字综合等基础性培训,全面完成纪委换届后镇级新进26名纪检监察专职干部的培训,率先在县市区中完成换届后镇级新进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参加省纪委专门业务培训班学习任务班,实现了基层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的提质、提速、提效。(乐昌市纪委监委    黄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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