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曲江区纪委一方面积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及其责任人落实“两个责任”,另一方面,坚持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巡察监督、严肃问责来传导压力,有效促进“两个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主要做法是:
一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忠诚履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促进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协助区委出台了《曲江区区委常委班子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区委领导班子责任、区委书记责任、区委其他班子成员共同责任和岗位责任。深入开展“三述”活动,大塘镇、水务局等6个单位的“一把手”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三述”,逐步让主体责任人形成主动履职、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二是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扎实推进派驻、巡察、执纪审查“三位一体”试点工作,把巡察作为加强监督的主要方式,全年共开展常规巡察29次,专项巡察18(项)次,发现问题37个,转立案调查11起,进一步校准了监督的“探头”。在此基础上,积极筹建区委巡察机构,在全市各县(市、区)率先成立了区委巡察办和2个区委巡察组,为下一步巡察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区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中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组织换届风气巡察36次,开展提醒谈话18次,对3名有违纪问题的拟提拔人员,提出不予提拔使用的意见。三是严肃问责追责。对全区各镇(街)、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不定期检查和年终考核,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300多人次。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47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曲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