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7月31至8月10日,我市对全市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进行全覆盖检查。目前,已完成第三季度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7月31日至8月10日期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61号)确定的检查标准,我市对全市正常运行的69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网站可用性、栏目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网站纠错留言办理等。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网站能切实加强信息内容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工作各项要求,运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此次检查中仍发现不合格网站13个。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网站问题突出。市行政服务中心、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韶关财政、平安韶关、韶关交通信息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韶关市曲江区门户网、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死链个数多。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韶关市地情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韶关市曲江区门户网等网站空白栏目个数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单位存在政务咨询无有效信息展示等问题。
(二)部分单位网站管理不严。平安韶关、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经第二季度整改,在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检查中,网站存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市法制局、莞韶园管委会、武江区等部分单位截止8月10日仍未通过开普云监管平台下载监测报告和反馈整改情况。
(三)部分单位网站未及时落实网站登记工作。截止8月10日,武江区仍未按要求将地情网登记到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网站运维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主管职责,明确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对开普云监管平台日常监测数据显示的问题进行核查,确保对网站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二)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7〕113号)的要求,我市按照“统一资源服务、统一技术平台、统一管理标准、统一运维体系、兼顾个性要求”的平台总体建设要求,采用“市级集中、全市共享、稳步推进、全面提升”的建设原则,建设韶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为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网站建设提供基础平台和基本框架,建立覆盖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群。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原则上必须统一应用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开办本地本部门门户网站。
1.曲江、乐昌、乳源、仁化、南雄、始兴等6个县(市、区),以及市经信局、财政局等56个已加入政府集约化平台的单位,要积极配合项目承建单位开展集约化网站建设需求调研、栏目规划、方案确认、数据迁移、整合上线等工作,务必在8月底前完成集约化网站建设,并上线运行。
2.其他未申请加入集约化平台的地区和部门要于8月23日前向市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确有特殊需求不能纳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书面向市信息中心提出申请,说明不纳入集约化平台的理由,并对该网站安全问题负总责。
(三)加快不合格政府网站关停整改。此次通报为不合格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原则上要立即永久关停(因特殊原因确有必要保留的需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其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服务等必要功能迁移整合至上级政府网站平台。要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关停标准和程序,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逐级报批,并在拟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告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信息,直到该网站关闭。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不得申请关停,其他政府网站申请暂时关停每年不得超过1次,关停时间不超过30天。
(四)认真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请各单位通过开普云监管平台(https://www.kaipuyun.cn)下载监测报告(账号、密码与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账号密码一样),抓紧完成整改工作,按要求将整改报告(PDF版,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开普云监管平台“整改情况反馈”栏目提交市政府政务信息科。
此次通报的不合格网站,各有关县(市、区)、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于8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联系人:陈叶飞,联系电话:8963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