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韶关市振兴发展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韶关市振兴发展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函〔2017〕122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提出韶关市振兴发展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人均生产总值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进出口总额增长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1.2%,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重点推进以下工作(各项工作任务排名首位者为牵头单位):
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振兴发展基础
(一)推进公路和铁路建设。加快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建成武深高速公路仁化至新丰段一期,推进武深高速公路仁化至新丰段二期、汕昆高速公路韶关段建设,新开工韶新高速公路,加快雄乐高速公路信丰(省界)至南雄段、始阳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国省道新改建14公里、路面改造100公里和5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建成武广高铁乐昌东站,争取韶柳铁路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并启动前期工作。加快芙蓉新城客运枢纽、东郊客运枢纽建设,启动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市代建局、芙蓉新区管委会,乐昌市政府、南雄市政府、始兴县政府)
(二)推进港口航道和机场建设。加快北江航道(韶关段)扩能升级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完成韶关丹霞山机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10月前动工建设;完成机场空港产业园规划和空港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培育发展空港经济。〔市发改局(机场办)、市交通运输局、韶关航道局、韶关丹霞机场公司〕
(三)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国粤韶关综合利用发电、南雄工业园1.845万千瓦光伏地面站、仁化董塘镇土壤修复与15万千瓦光伏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华电南雄热电冷联供、乳源大布风电场项目(二期)等电源项目建设。继续推进电源送出工程、主干电网和城市配网建设。全面完成中心村、小城镇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韶关供电局)
(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山区中小河流治理564.2公里。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投资4.4亿元,解决34.44万人饮水问题,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开展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前期工作,工程主要内容是在市区十里亭桥上游武江河段和西联新区北江河段,新建河堤约15公里。加快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2017年完成113宗除险加固任务。(市水务局)
(五)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我市新建小区光纤入户和既有小区光纤改造,完成省下达的新增开通光纤入户业务的目标任务。抓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推动所有行政村开通4G网络,实现农村地区基本覆盖。完成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的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建设工作。配合上级通信管理部门,在我市推进智能制造、城市尚未通光纤小区、产业园区等领域推广应用EUHT技术。(市经信局,南雄市人民政府,市广播电视台、广东广电网络韶关分公司、中国移动韶关分公司、中国电信韶关分公司、中国联通韶关分公司)
(六)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新一轮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构建“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长效运营机制。支持始兴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工作,加快台泥集团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曲江区政府、始兴县政府)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
(七)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继续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三去一降一补”任务。采取分类处置方式,继续巩固市场出清成果,实现全市国有“僵尸企业”基本出清、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有序推进。全面淘汰钢铁落后产能。提高去库存工作精准性,积极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商品住房转化为自持物业,引导由销售向“购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培育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力争2017末全市商品房库存规模控制在597万平方米以下,其中商品住房库存规模控制在422万平方米以下,非商品住房库存规模控制在175万平方米以下。做好金融去杠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突出降低企业杠杆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打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社会保险、财务、物流等成本组合拳,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推进15项补短板重大工程建设。(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钢铁、有色冶金、能源、烟草、纺织服装、玩具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医药健康等新兴支柱产业,着力培育大型工业骨干企业。抢抓省支持韶关加快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的契机,推动珠三角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功能性转移,着力打造珠三角产业拓展首选地和先进生产力延伸区。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支持发展汽车改装车、发配电设备、矿山工程机械、轻工机械等整机及成套设备生产。加强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落实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加强政银企合作,推动银行扩大向企业授信,支持韶关烟叶复烤厂技改、大宝山铜硫选厂、凡口铅锌矿选矿厂技改等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落实质量强市战略,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培育广东水电国际科技产业合作联盟和精细化工产业联盟。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高水平发展。(市经信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
(九)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继续实施《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加快发展与先进装备制造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引进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骨干企业,力争所有工业园区基本建成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大力发展金融业,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对接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支持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从数据建设、行业应用和产业生态三个方面精准发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积极培育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新型服务业态和模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旅游服务链建设,加强高端旅游产品开发和营销,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大力开发旅游新业态。加强大丹霞、大南华、大南岭、大珠玑等核心景区建设,加快曲江大森林温泉世界度假三期工程、“九龄故里·百里画廊”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线路、云门山旅游度假区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林业局)
(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韶关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提高农业效益。以特色农业为总抓手,着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一批“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示范镇和示范村。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以镇、村为单位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和省级名牌产品的创建。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和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创建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快华南农产品交易中心、粤北中农批等项目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互联网+农业”发展,加快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行,全面启动各县(市、区)互联网+农业小镇试点。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导乳源县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
(十一)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贯彻落实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各项政策措施。创新开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和服务工作。积极争取省的支持,依托莞韶产业园整体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谋划“园中园”,实施一区多园、差异化发展。高标准全面启动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核心区各项建设。认真谋划建设珠江东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大力推进“华南数谷”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加快装备园管理模式改革,实行“充分授权、封闭运作”,授权园区行使市一级管理职权,实现办事不出园。用好省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组建专业化的园区运营公司,加大园区土地征收力度,创新园区投融资体制机制,完善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实现省产业园全覆盖。建设特色产业园,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支持每个县市区形成至少1个产值超百亿元特色支柱产业集群。全市产业园完成工业投资137亿元,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35%以上。(市经信局、市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莞韶园管委会、芙蓉新区管委会)
三、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振兴发展活力
(十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攻坚。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做好省级管理权限事项下放工作,制定2017年行政许可目录,再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建成“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健全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探索推进“中介超市”,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创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文件精神,谋划推出一批新的PPP项目,引导鼓励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条件较为成熟的县(市)农信社启动改制工作。推进南雄、乐昌、仁化、始兴、乳源开展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工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信息中心)
(十三)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围绕大数据、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大力对接珠三角550个拟转移项目,有效开展精准招商、中介招商、驻点招商,加强产业共建。新签约项目总投资280亿元以上、动工率5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幅与上年基本持平。支持企业“走出去”,推进我市水电联盟与格鲁吉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产能合作。推进粤北国际物流中心、韶关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韶关陆路口岸资源。加快推进在韶关市跨境电商清关服务中心设立快件海关监管场所。进一步做强做优韶关至盐田港“铁海联运”班列。(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韶关海关、韶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十四)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深入实施城市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今年125个提升项目顺利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加强城市规划,以城市更新和城市“双修”为抓手,整合优化市区“文、教、体、卫”资源,引导教育、医疗、体育等民生资源在各片区均衡配置。加快曲江大道和芙蓉隧道建设,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促进城区一体化发展。完善排水防涝规划,加快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利用“三旧”改造分类推进旧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区“退二进三”,推动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商贸会展、总部经济等都市型产业集聚发展。积极争取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的支持,确保基金尽快全部投放芙蓉新区促进产城融合。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把重点工程建设和“微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城市形象,凸显城市文化韵味。实施规范化、精细化城市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芙蓉新区管委会、市提升办,浈江区政府、武江区政府、曲江区政府)
(十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立韶关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韶关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实施。实行居住证制度,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建设,推进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南雄综合试点县、坪石综合试点镇、市区公园体系专项试点项目)建设。加强集镇规划建设,鼓励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镇、重点镇按照市政标准规划建设,完善集镇服务功能,打造一批县域副中心。加快培育特色小镇,重点打造浈江区黄金小镇、黄沙坪“互联网+”小镇、曲江区经律论文化旅游小镇。加快打造南雄市梅关古道、乳源县西京古道两条古驿道省级示范段。(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乐昌市政府、南雄市政府、乳源县政府)
(十六)加快新农村建设。出台《韶关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总体工作方案》,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问题。加快推进乳源、仁化、南雄、始兴、乐昌等县(市)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突出抓好全市278条省定贫困村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加快农村规划落地,加强水、电、路、讯、房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农房建设管理,加快农村绿化美化,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市委农办、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韶关供电局)
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发展动能转换
(十七)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谋划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鼓励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平台,加快推进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全年新组建市级及以上工程中心15家,培育新型研发机构1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个。加强产学研合作,规划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和大学科技园,引导郑州机械研究所等来韶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科院广州分析测试中心韶关实验室积极申报国家级检测平台,支持南雄设立科技金融服务分支机构。(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局、韶关学院)
(十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育林造苗”三年行动计划,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入库培育企业30家。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辅导,通过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辅导,引导支持企业开展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转型升级。实施“双百人才工程”,积极扶持产业发展领域紧缺适用人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九)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全市孵化器(众创空间)全覆盖战略,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家,推进2家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升级为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创业孵化基地,加快我市省级综合性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精心组织2017年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韶关分赛区)工作,挖掘、孵化一批项目。启动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资助计划,吸引一批市外优秀创业项目落地。加强创业培训。加大创业类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发放力度,扶持初创企业发展。全年实现促进创业1600人以上。(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六、注重区域优势互补,扩大对口帮扶成效
(二十)突出抓好产业共建。把产业梯度转移作为产业共建主攻方向,积极承接省推动落户粤东西北的550个产业转移项目,大力争取产业共建省财政激励措施和相关奖励性补贴。与东莞市共同制定产业转移共建目标和规划,提供产业需求目录,建立共同招商项目库。协调东莞市建立产业梯度转移目录库,打造1—2个承接产业转移示范点。加快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等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共同编制园区规划,完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推动不少于20个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落地建设。谋划推进珠江东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着力承接电子商务、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强与以纯、都市丽人等企业合作,积极规划建设服装产业共建示范园等加工贸易企业承接基地。推动莞韶双方专业镇全面对接,加速特色产业跨区域融合与产业链延伸配套。(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莞韶对口帮扶指挥部)
(二十一)推进帮扶领域全覆盖。完善落实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深化“十组团”县级对口帮扶,加强帮扶工作经验推广和交流。实施2017年莞韶对口帮扶十大行动计划,推动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改革开放、民生社会事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领域加大帮扶力度,全面实施对口帮扶。积极引入东莞市在“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体制机制、社会领域和管理模式方面的改革先行经验。推动东莞市参与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新区项目建设。推动莞韶两地教育、医疗等专业技术人才互派锻炼、交流培训,教育、医疗机构结对帮扶。探索合作共建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金,推动东莞市科技成果在我市实现转化。协助提高县级环境监测监管水平。〔莞韶对口帮扶指挥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二)加快推进与珠三角一体化发展。抢抓省建设大珠三角经济区的战略机遇,继续实施《韶关市主动融入珠三角实现加快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积极参与“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一体化建设,落实广韶框架合作内容,重点实施交通互联、产业对接、市场互通和人才共享等四大行动,加快融入珠三角步伐,推进与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完成“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推进与珠三角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编办、莞韶对口帮扶指挥部)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十三)狠抓节能减排降碳和资源节约利用。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各项工作。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抓好市确定的年度节能双控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加快省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抓好电机能耗提升工作,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三能体系”建设,提升主要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推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做好“十三五”期间清洁生产的年度推进计划、计划审核名单和清洁生产审核等有关工作。(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
(二十四)强力推进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抓好城市扬尘管控和城市道路保洁,推广新能源汽车200辆,基本淘汰“黄标车”,实现市区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全面完成国家“大气十条”和“广东方案”的终期考核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持城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92.3%,横石水断面水质得到改善,达到IV类,劣V类水体比例为0,预防和控制城市建成区出现黑臭水体。积极推进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与省环保厅合作共建,建立土壤治理修复地块项目库,努力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集成及应用、防治体系建设等方面走在前列,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韶关新模式。全面清查“小散乱污”企业,推进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依法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十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实施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重新调整或科学划定各类保护区范围,避免各类保护区边界冲突、范围重叠、相互打架的现象。以创建“广东绿色生态第一市”为主抓手,推进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封山育林、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确保全年造林36.6万亩、森林抚育73万亩。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推进生态公益林分级分类差异化补偿,探索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积极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与修复试点。(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局)
八、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十六)多渠道促进就业增收。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快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发挥基地高技能公共实训服务功能。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做好“三支一扶”基层项目的招募和派遣工作。推进就业精准扶贫和转移就业,深化韶关东莞人力资源合作,加强双方劳务对接。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等专项招聘活动245场以上,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二十七)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大力实施十二项扶贫攻坚举措,如期实现8.99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加强大数据扶贫信息平台建设,动态精准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以相对贫困村户脱贫致富为重点,做好精准谋划与分类施策同步,产业增收与“三保障”同落实。用好扶贫开发资金,放大小额信贷金融杠杆作用,助力产业扶贫,细化5大扶贫产业示范带,推广脱贫攻坚“六种模式”,全力打造6个100万亩特色产业基地,帮助贫困村户发展种养加、光伏、旅游、电商等产业。落实危房改造、就业、教育、医疗、低保兜底政策,改革创新资产收益扶贫和帮扶政策支撑体系,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落实各级各部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党建扶贫责任,加大革命老区的帮扶力度,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市扶贫办)
(二十八)促进教育公平协调发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体制和治理结构。落实《韶关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力争创建4个以上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继续抓好市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完成韶关学院韶师分院的搬迁,实施市区教育资源(一期)整合项目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改扩建。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资格考试及定期注册制度,加快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按韶关学院省市共建总体规划(2017—2020)推进省市共建韶关学院工作。推动4所市属技工学校整合成1所,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市。(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十九)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市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优化调整,着力创建广东省卫生强市,打造粤北区域医疗卫生高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促进“三医”联动,建立分级诊疗模式。规划建设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和新区三甲医院。抓好县级人民医院达标建设,加快翁源县、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心卫生院建设,完成13个乡镇卫生院和300间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将村卫生站医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行政村每年2万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市卫计局、市财政局)
(三十)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围绕今年确保提名资格和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着力创建“善美之城”品牌。落实韶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升级。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成4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13个乡镇(街道)文体广场建设,开展曲江区图书馆、仁化县图书馆总分馆试点。提高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着力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努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三十一)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省的工作部署,推进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成省下达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万人、城乡居保参保人数94.2万人的任务。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系统推进复合式付费方式。扩大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20元和450元。稳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报销比例达55%以上。(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三十二)抓好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浈江区、武江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创建平安韶关。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抓治安要素和重点部位的源头管控。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重点开展对无牌无证大货车、泥头车的整治,严打非法飙车,全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浈江区、武江区政府)
附件: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2017年预期目标表
附件
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2017年预期目标表
地区 | 人均生产总值增长(%) |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 进出口总额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
浈江区 | 6.5 | 7.0 | 7.0 | 10.0 | 15.0 | 4.0 | 16.5 |
武江区 | 6.5 | 9.0 | 7.0 | 10.0 | 20.0 | 4.0 | 9.0 |
曲江区 | 9.6 | 10.0 | 10.0 | 10.0 | 25.0 | 4.0 | 11.5 |
乐昌市 | 7.0 | 8.0以上 | 8.0 | 10.0 | 15.0 | 8.0 | 14.5 |
南雄市 | 8.0 | 9.0 | 9.0 | 10.0 | 15.0 | 8.0 | 16.5 |
仁化县 | 7.3 | 9.0 | 8.0 | 10.0 | 15.0 | 10.0 | 11.5 |
始兴县 | 9.3 | 10.0 | 10.0 | 10.0 | 15.0 | 4.0 | 16.5 |
翁源县 | 8.2 | 8.5 | 9.0 | 10.0 | 20.0 | 5.0 | 16.5 |
新丰县 | 7.0 | 7.0 | 8.0 | 10.0 | 15.0 | 8.0 | 14.5 |
乳源县 | 8.3左右 | 8.0左右 | 9.0 | 10.0 | 15.0 | 5.0 | 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