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8万人,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6万人,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44人,促进创业1240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68%、73.52%、73.76%、77.5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7%,控制在年度目标3%以内。落实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各项创业类补贴、社保补贴等资金扶持政策。1-8月,全市发放各项补贴816.76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309笔3869.5万元。下一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落实各项创业补贴,抓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营造创业带动就业良好氛围。
市工商局印发了《韶关市工商局关于促进韶关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韶工商〔2016〕1号),制定出台了《韶关市市场主体住所工商登记实施办法(暂行)》,对“住改商”采取申请人签订承诺书、实行承诺制的办法,极大地便利群众创业。一是自2016年3月28日起,市工商局对新设立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申请,只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实行当场办结;情况特殊不能当场办结的,在3个工作小时内办结。二是打通异地联办通道。利用工商系统信息化手段打通“直通乳源”企业登记注册快速通道。从2016年7月起,推行在韶关市各县(市、区)异地办理乳源瑶族自治县企业营业执照试点工作,对乳源瑶族自治县新设立企业,可实现在韶关境内各县(市、区)异地办理,压缩企业进驻乳源的登记时间,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三是对现有企业登记注册流程进行梳理简化优化,做到登记流程统一、材料标准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印制宣传办事指南,设置导服员岗位,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四是2016年7月1日起,将企业登记管辖权调整下放,强化属地登记管理。五是努力探索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纳入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行“多证合一”。
同时,《韶关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案》已印发,配套的三个文件(《韶关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韶关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韶关市规范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暂行办法》)也完成了研拟工作,正在征求意见中,争取10月底前出台实施。
截止2016年8月底,我市共有市场主体139393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37%,其中内资(非私营)企业5612户,私营企业16587户,外商投资企业7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892户,城乡个体工商户11356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