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创卫成果,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遏制市区扬尘污染行为,营造清洁美观的城市环境。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狠抓落实。
安排2名执法人员驻市渣土办。会同交警做好渣土运输车辆准入前检查、《道路运输证》办理;做好日常巡查,按计划对市区建筑工地车辆净车出场落实情况和渣土运输车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将涉嫌超限的运输车通报至交通执法局核查、处理。
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营运证和改装车辆的检查,会同市城管、住建、交警部门核准发放《准运证》;与公安交警、住建、城管、辖区政府等部门密切配合,查处无证营运、擅自改装以及超限运输的渣土运输车。协助查处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超限和改装运输车辆和人员进行处罚。
据了解,市政府召开动员会后,截至7月18日,共查获超限车辆6台。(转载韶关日报 李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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