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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2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5-31 15:16:0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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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29日在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钟定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韶关市2022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我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委书记陈少荣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要问题整改工作,多次批示抓好审计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市长陈志清多次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审计机关落实指导、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运用好整改督查督办机制。市委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全市“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重要内容,整改完成情况首次纳入市机关绩效考核。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制度设计。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市审计局通过审计整改通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改监督等方式跟踪督促审计整改情况,共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

  (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一是紧扣中心工作,科学谋划审计项目。秉承“党委和政府关心什么,人民群众关注什么,我们就审计什么”的审计工作理念,立足我市实际,聚焦主责主业,科学谋划和实施审计项目,确保审到“点子上、紧要处”,推动审计工作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二是拓宽审计覆盖面,保障重大任务落地。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重大战略部署、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资产资源、保障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保障中央、省、市政令畅通和项目落实落地。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审计责任意识。开展审计专题讲座,推动审计讲堂进党校、下基层,提升部门单位政策执行和依法理财能力,推动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和内部审计人员以干代培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改革,推动全市财政审计全覆盖。一是持续深化财政审计改革。采用市县联合财政审计模式,落实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做到对县级财政审计的“下管一级”,3年完成对10个县(市、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财政审计大格局。审计揭示财政运行风险大、收支矛盾突出,专项债管理不严、挤占挪用现象突出、资金使用效益低等问题,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二是持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监督。运用大数据审计方式,确定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和问题线索,结合以往年度的审计情况,重点审计预算资金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部门,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1亿元,促进部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规范管理。

  (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精准审计。一是加强绩效审计监督,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情况,重点审查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全面揭示和反映财政“四本”预算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重点风险领域审计,防范财经领域风险隐患。将“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提前揭示不良苗头和有害倾向,推动把重大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作为审计最大的“稳”,及时揭示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债券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市本级及市辖三区新增暂付性挂账规模扩大、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协作机制,共享审计监督成果。市审计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国资委等部门印发加强协调监督制度2项,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国资系统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四)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做实审计“下半篇文章”。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我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市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明确整改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以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分三类落实整改要求,其中:立行立改类60日或90日内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1年内完成整改;持续整改类需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在5年完成整改。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市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有效压实各单位的整改责任及具体任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整改监督,对涉及重大事项、重点项目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审计整改现场督促检查,促进长期遗留的审计未整改问题清零销号,检查整改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确保整改过程合法合规、整改措施落地落实、整改效果符合销号标准。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审计厅对我市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广东省审计厅关于整改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粤审整改〔2022〕113号)要求,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我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发展和安全相关政策落实等两方面共6个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我市制定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粮食生产工作等制度机制6项,复耕复种土地196.85亩。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方面存在应纳入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2个问题。市民政局经核查、公示等法定流程后,将3户边缘易致贫户、11户脱贫不稳定户以及21个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我市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民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市各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做好数据比对,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工作。

  二是关于驻镇帮镇扶村方面工作队未配齐、人员未规范管理等2个问题。我市在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中,要求每个帮扶镇上报2个以上服务岗位,共招募乡镇政府服务岗位134个,实现“三支一扶”人员覆盖全部帮扶乡镇。新丰县已将“三支一扶”人员及大学生志愿者的日常管理权限从镇政府移交至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专职负责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2.统筹发展和安全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关于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仁化县加强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管理,及时撤销不符合规定标准的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个粮食应急保障网点,并重新认定2个符合规定标准的应急保障企业。

  二是关于少报耕地撂荒的问题。仁化县实施责任包干制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核销机制,加强监督核查,防止虚假复耕,村撂荒耕地196.85亩已全面完成复耕复种。

  (二)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涉及六个方面共202个问题,已整改179个,正在整改23个,整改到位率88.61%,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53.45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0项。按照整改要求具体分为三类,其中:立行立改类16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分阶段整改类26个问题,已整改16个、正在整改10个;持续整改类13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整改。

  1.财政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37个,已完成整改29个,已整改29.64亿元,完善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等制度4项。

  (1)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预算管理不严的问题。市财政局通过细化资金分配方案、发送提醒函等方式,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建立项目储备机制,预算项目需履行论证、评审、立项等程序,提前做好准备;制定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内部工作规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衔接;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浈江区、武江区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研究,拟于近期按程序报批。

  二是关于财政收支不真实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33.32万元;督促加快项目施工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拨付代建专户沉淀资金、重点民生项目资金6045.10万元,收回统筹使用853.75万元。

  三是关于财政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科学预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制定2022年市级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方案,压实相关单位责任;进一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减少待分配项目,要求代编预算需在年中落实到具体实施单位。韶关高新区财政局已按规定在2022年财政预算中单独设置预备费200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对市评审中心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管理,督促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市城市公园管理中心加快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累计拨付预算资金569.31万元。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预算资金审批制度学习,严格按程序调整资金用途。

  二是关于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市住建管理局督促供应商履行合同,已完成垃圾示范创建、零星维修等项目建设并拨付资金102.78万元。市住建管理局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学习,规范预算支出行为。

  三是关于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清理收回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账户资金7697.73万元。市委宣传部、市住建管理局加快文化、环保项目建设,促进专项资金拨付1554.92万元。市工信局加强中省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谋划,确保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时效性。

  (3)区级财政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财政风险加大的问题。市辖三区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要求。针对挤占的涉农资金、社会保障、卫生和教育等专项资金问题,市辖三区积极筹措资金共归垫58759万元、清理盘活14900万元。

  二是关于财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曲江区优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落实重大资金审批制度。市辖三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机制,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管理。

  三是关于财政收支不真实的问题。曲江区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监管,所有财政资金拨付对象都落实到人到企,从根本上杜绝虚列支出问题发生。市辖三区上缴滞留财政专户或代管资金专户的非税收入2355.35万元。

  四是关于财政资金绩效不佳的问题。市辖三区加快推进41个项目建设进度,共拨付工程款项1029万元,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2.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49个,已完成整改45个,已整改2.07亿元,完善扶贫资产、重点项目管理等方面制度38项,追责问责3人。

  (1)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关于扶贫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8个县(市、区)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规范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制度8项,重新组织2021年扶贫资产确权摸排工作,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南雄市、新丰县积极开展扶贫项目收益催收工作,收回拖欠款项257.80万元。

  二是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乐昌市已将1户边缘易致贫户纳入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范围。韶关市民政局已将35人(户)返贫监测户、重残或重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新丰县13个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南雄市、新丰县按要求开展驻村工作队交接工作,更正交接清单数据漏登、错登等信息。

  三是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健全的问题。4个县(市、区)剔除了空心村或无需建设集中供水项目的自然村,按实际情况修改目标任务数量,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已达到98%以上。市水务局结合“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全市自然村饮用水“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工作,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医保局建设运行“韶关市村医通医保结算系统”,实现村卫生站医保业务的联网结算。7个县(市、区)共18个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按规定配备管理员。南雄市了完成13座农村公厕改造升级。

  (2)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关于落实涉企政策不到位的问题。5个单位加快拨付中央、省、市涉企政策奖补资金13笔1948.76万元。乐昌市收回应由银行负担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9.62万元。5个县(市、区)及20个单位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合理设置评分条款,确保公平对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市本级、6个县(市、区)及8个单位建立企业问题快速反馈机制、落实企业发展用地保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路线等方式,及时解决企业诉求。

  二是关于行政审批流程有待优化的问题。市本级、7个县(市、区)及14个单位全面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3个县(市、区)及7个单位深化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市本级及9个县(市、区)积极对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将县级、镇级事项纳入系统审批;浈江区召开营商环境协调会细化落实镇村事项办理工作;17个单位191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2个单位撤销6项应取消政务服务审批事项,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市本级、9个县(市、区)及41个单位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粤信融平台信息整合等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3)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

  一是关于工业污染源防治力度不足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督促长流程钢铁企业落实超低排改造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进度,按期完成改造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完成1家省级重点监管企业、64家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的“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整治工作;督促2家砖厂企业实现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及时掌握污染企业污染排放状况。

  二是关于扬尘整治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住建管理局加强工地扬尘治理现场监管巡查力度,严格按照“6个100%”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全面管控,督促14个建筑工地按要求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并连接信息平台,提高扬尘整治监管实效。

  (4)2021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是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7个单位30个信息系统已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确保证据可追溯。

  二是关于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7个单位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19个单位明确网络安全工作机构名称、16个单位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17个单位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网络安全防护水平逐步提高。

  (5)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测速设备设置、配套不规范的问题。市交警部门已按规定为15套测速设备安装45块预告提示牌,对市本级及3个县(市、区)64套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论证和评估,严格落实审批程序,严禁将未经审批或不符合审核标准的电子警察设备接入公安综合应用平台交通违法系统。

  二是关于设备备案和运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本级及5个县(区)共275套电子警察设备完善备案信息。5个县(区)建立电子警察设备运行维护制度和设备维护台账。4个县(市、区)修复130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通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是关于交通违法信息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交警部门加快交通违法行为审核进度,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交管12123短信等方式督促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及时处理违章。

  3.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方面。应整改问题45个,已完成整改43个,已整改7793万元,完善粮食安全监督、标准农田养护、智慧停车场等方面制度17项。

  (1)韶关市2021年广东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关于试点工程统筹实施不合规的问题。浈江区与国粤公司重新修订关于煤矸石取用补充协议,严格区分修复责任主体和修复责任,协调该公司上缴煤矸石资源费和修复资金。曲江区根据土壤实际污染程度和处置能力,对原粤北无机盐厂B地块变更为管控处理,目前土壤修复工作已完成30%。

  二是关于试点工程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归垫违规列支工作经费11.41万元。5个县(区)加强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支付滞留资金2219.52万元,退回提前支付工程款2537.87万元。3个县加强试点工程量审核,退回多支付工程款2.43万元。4个县(区)加快14个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率达到90%。

  三是关于试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5个项目监理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时提交监理资料、完善工程资料、开展监测工作。7个试点工程补办航道行政审批、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批等手续,推进项目规范实施。4个县(市、区)督促10个试点工程加快施工进度,已完成竣工验收。仁化县补办超规模建设的相关手续,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设计及施工。

  四是关于试点工程实施效果不达标的问题。3个县(区)加强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做好自然村污水管网接驳工程。6个县(市、区)加强污染土壤集中填埋固化处理,持续监测确保修复治理后无超标项目。4个县(市、区)加大对试点工程后期管护力度,提升造林树苗存活率。

  (2)粮食安全方面。

  一是关于违规开展粮食收购及轮换的问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推进韶关市粮油应急储备仓房项目建设,提升储备粮集约化规模化管理水平;加大力度清理历史欠款,共收回轮换或销售储备粮油款项367.29万元。

  二是关于仓储设施建设和储备粮管理不达标的问题。市粮储中心整改动态、静态大米混仓存放问题,已独立存放680吨静态大米。仁化县、新丰县正在推动仓容规模2.5万吨骨干粮库建设工作,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仁化县开展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推进低温储粮和氮气储粮等绿色储粮技术。

  三是关于粮食和生猪生产能力方面的问题。仁化县制定完善耕地复耕灭荒工作、高标农田工程管护制度6项,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护经费150万元。

  (3)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关于长者饭堂集中配餐点运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浈江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全防摔设施;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已完成长者饭堂配餐点招投标工作。

  二是关于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我市编制《韶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市民政局制定修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养老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联合惩戒和信用评价等3项制度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全市已建立健全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

  三是关于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浈江区、武江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5个项目办理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市民政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组织对21间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3个县(市、区)加强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填报养老服务信息数据监管,5家养老机构完善录入信息。

  (4)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停车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全市整合市辖三区公共停车资源,制定路内停车位管理、智慧停车建设经营、路内泊位智慧化改造等方案,计划改造109条道路8501个停车位,打造全市停车“一张网”。市住建管理局编制《韶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22—2030)》,分区域制定差异化停车设施供应标准,明确公共停车场建设选址和布局。市发改局正在起草新能源汽车机动车停放服务优惠政策。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地下空间增建车位用地优惠政策,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二是关于公共停车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武江区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上缴停车场运营收入283.23万元。市发改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管,督促5个停车场经营单位对设置不规范的标价牌进行整改。市发改局发文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建设充电设施或100%预留安装条件,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交通枢纽等场所,原则上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20%配建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换电设施安装条件。武江区返工修复3处质量不达标的停车场混凝土路面。

  4.绩效审计情况。应整改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5个,已整改20.39亿元,完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度6项。

  (1)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绩效方面。

  一是关于项目选取不科学的问题。市本级及市辖三区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完善债券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判,推进工程项目进度,加快拨付资金56386万元。

  二是关于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或闲置的问题。市辖三区建立财政债券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核算债券资金,被挤占的2021年度政府债券资金86495万元已支出;武江区实施区四套班子领导挂点新增债券项目制度,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审批工作。市住建管理局、市水投集团加快推进债券项目建设,市区供水管道改造(二期)项目已基本完工,因建设推进缓慢而闲置的债券资金2687万元已支出。对于未置换的存量债务,曲江区拟通过政府网站、登报等方式寻找债权人后按程序进行核销处理。

  三是关于程序未执行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曲江区制定债券管理和问责事项有关制度正在按程序征求意见;2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补办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规划许可证。

  (2)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绩效方面。

  一是关于资金分配下达不合规的问题。市本级及浈江区、始兴县加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批完成时效性,确保指标及时下达,保障直达资金高效落实。武江区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直达资金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浈江区拨付省级就业创业补贴资金96.78万元。

  二是关于资金监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6个县(市、区)完善直达资金标识,确保全面反映中央直达资金数据情况。4个县(市、区)完成直达资金数据上传及核对,确保系统数据与部门实际支出一致。

  三是关于资金使用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市本级及武江区、曲江区推进医疗、住房保障等项目建设,共支付直达资金2833.27万元。韶关学院医学院已归垫超限额列支工作经费144.66万元。市中医院完善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有关制度。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明确工程项目不得要求施工方垫资建设。

  (3)韶关市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绩效方面。

  一是关于决策不科学项目未实现价值最大化的问题。市水投集团与买受方协商签订结算协议调高结算单价,采取措施压减项目成本,预计增收节支2350万元;加强拍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拍卖保留价,避免国有资产低价拍卖。

  二是关于部门履职不到位预期目标未实现的问题。市水务局加强内部建设工程管理的培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加大对服务单位成果的审核力度,提高估算准确度。市水投集团将估值失真的评估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就评估损失提请仲裁。

  三是关于工程管理不严项目实施效果欠佳的问题。市水务局加强前期地质勘察的监管,约谈设计单位,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勘察。市水投集团加强对工程量审核,核减或抵扣多计工程款344.6万元;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履约保函续期手续,降低履约风险。

  5.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方面。应整改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9个,已整改3000万元,完善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制度1项。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违法用地的问题。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问题整治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已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召开全市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会议,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整改落实反馈机制,建立销号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5个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被督导约谈。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清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积极消化存量,依法依规整治、公平公正,稳步有序”原则,分类分步推进3.4万亩存量违法用地整改,截至2023年2月底,全市已完成288宗面积1237.13亩存量违法用地整治工作。

  二是关于水资源管护的问题。市水务局加快推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95宗项目完成提升工作;加强对取用水单位的监管,纠正非法取水行为,督促6家取水单位办理延长用水更换用水许可证手续。市水务局等4部门联合督促3个县(市、区)完成14.65万亩农业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建设,已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市水务局推进北江干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目前已由省水利厅北江局统筹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实施江河主要支流治理工程项目,计划投资4.4亿元;对6个重点山洪沟、9个病险水库、50个病险山塘进行治理加固,累计投入资金6500万元。

  (2)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关于落实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市交旅投集团持续推进组建工作,已持有市旅投公司51%的控股股权,目前正在推进实物资产划转注资工作。市金财集团加快推进2021年垦造水田项目建设施工进度,5个项目已完成县(市、区)级验收,3个项目正在施工。市工贸集团已完成45名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

  二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市工贸集团对1.86万平方米油库物业资产实施公开招租,盘活闲置资产。市公汽公司加强出租物业管理,采取措施制止租户违章搭建、违法转租等行为,完善仓库物资出入库管理,做到职责分离。

  6.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方面。应整改问题2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2658.45万元,完善土地收储、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制度4项。

  (1)贯彻落实投资决策方面。关于4个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韶州中学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市中医院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开展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西联镇推进甘棠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已完成1020亩征地任务;武江区编制韶州公园管理运营方案,落实“以园养园”经营管理要求。

  (2)工程招投标方面。

  一是关于项目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市代建局加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学习,做好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市教育局聘请相关专家对韶州中学项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建设方案及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优化;韶关新区管委会下属全资公司委托具备岩土工程勘察资质单位重新勘察甘棠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并出具结果报告。

  二是关于合同内容或签订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文广旅体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学习,规范项目中标联合体合同签订工作;韶关新区管委会下属全资公司补签甘棠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施工合同,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3)工程造价方面。

  一是关于建设单位审核不严,多支付或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6个项目建设单位重新核算工程量,共抵扣或追回工程款项2023.45万元;市代建局组织市中医院项目施工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重新核实设计图并修正工程招标控制价;武江区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力度,准确编制工程概算。

  二是关于征地拆迁补偿超标准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3个县(区)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补偿标准。武江区西联镇已补办甘棠村1619亩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4)项目建设管理及质量方面。

  一是关于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3个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1个项目补办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主体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市代建局按程序补报批韶州中学基础设计重大变更事项。

  二是关于项目履约保证管理不严的问题。5个项目建设单位补办招标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加强项目管理职责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韶实集团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及登记手续863.24万元。

  三是关于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市代建局根据市中医院项目监理合同约定对监理单位严重失职处罚2.5万元,要求监理单位增派人员强化履职能力;仁化县对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项目监理单位未实施旁站监理的问题进行了约谈。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总体来看,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还有23个在按计划推进整改。审计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充分听取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要求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3方面值得关注的问题与困难。

  (一)有些问题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需筹措资金持续推进解决。如市辖三区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曲江区违规挤占上级专项转移资金等问题,需持续压减支出,大力发展地方财力改善才能逐步消化解决。

  (二)有些问题时间跨度大、涉及单位多、资金分配审批流程复杂,需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如土地出让收益分成工作等问题,相关单位需进一步沟通协调,明确资产收益权属后按要求处理。

  (三)有些问题受制于外部条件难以短期完成整改,需制定审慎稳妥的处置方案有序推进解决。如全市存量违法用地3.4万亩等问题,未实现全市农村饮用水“一户一表计量收费”问题,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已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同时细化长效整改工作举措,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整改落实。

  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市政府将督促有关单位深化改革攻坚,持续加强规范治理。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落实好所分管领域的整改监管责任,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本领域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推动标本兼治。二是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更有效整改合力。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上下联动,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深化监督力量贯通,加强督促指导和追责问责。三是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聚焦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着眼体制机制的障碍缺陷,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助力韶关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开创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