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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各巡察组反馈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

时间:2021-03-13 12:28:16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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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至12日,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15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出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王瑞军在听取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20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下旬,市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对市委网信办、市直机关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党校、市贸促会、韶关学院医学院、广东北江中学、市田家炳中学、粤北人民医院、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市铁路医院、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对巡察期间了解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会议指出,对第八轮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工作作风漂浮,内部管理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规矩意识淡薄,执行纪律要求不到位;政治担当意识不强,整改落实不到位等“五个不到位”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醒,必须下大力气改好、改到位。

  会议强调,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市委和王瑞军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以“头雁效应”带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任务,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从问题入手、从根源改起,既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措施,也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制度,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再发生。要牢固树立“抓整改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以及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整改促工作落实、以整改促改革发展,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助推韶关“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巡察反馈的情况实事求是、符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中肯、指导性强,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绝不辜负市委的殷切期望。下一步,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以马不离鞍、僵不松手的韧劲和定力,扎扎实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为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转载韶关日报  韶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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