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韶关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府〔2013〕54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是否组织听证 |
组织承 办部门 |
决策 时间 |
1 |
安排市级特色小镇建设专项扶持资金 |
否 |
市发改局
|
3—12月 |
2 |
制定关于深化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 |
否 |
市国资委 |
3—12月 |
3 |
编制韶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
是 |
市农业农村局 |
3—12月 |
4 |
韶关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事项 |
否 |
韶关高新区管委会 |
3—12月 |
5 |
制定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 |
否 |
市教育局 |
3—12月 |
6 |
编制韶关市农村物流现代化建设规划 |
是 |
市商务局 |
3—12月 |
7 |
制定韶关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
是 |
市水务局 |
3—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