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已征求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民政厅等单位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修改,拟提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现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于2018年8月15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附件:1.《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韶关市民政局
2018年8月7日
(联系人:徐绮雯,电话:8738986,邮箱:sgmzsw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