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就《韶关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韶关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制度设计、条文内容等,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
三、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1.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听证名额为 8-10 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
(二)听证旁听人
欢迎关注《韶关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事项的热心人士参与旁听。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17年 1月 2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的名单,并将《韶关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芙蓉园17栋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1-8881144;
特此公告。
附件:
1.听证会报名表
2.《韶关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附件1、2(点击下载)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