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度韶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的对象
本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提出规章项目建议。
二、征集的范围
提出的规章项目建议,要符合《立法法》规定的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方面的事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地方特色,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三、征集的要求
提出的规章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建议项目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情况的说明,并注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或者单位名称。如有规章建议稿的,请一并提交。
四、征集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五、建议的提交方式
1.信函方式: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邮编:512002 ),韶关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项目”字样。
2.电子邮件方式:sg8882610@163.com
3.传真方式:(0751)8878817
六、结果应用及反馈
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我局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论证,拟订市政府2017年度制订规章计划建议稿,报市政府审批。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韶关市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