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善解决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实施意见》(粤发〔2015〕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对《韶关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韶府令第82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韶关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泛公开征求该办法的修改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办法提出意见建议。
来信请寄:韶关市工业西路81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邮政编码512028);传真请传至:0751-8728181;电子邮件请发至:sgrsjfzk@163.com。
征求意见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