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将于2015年11月13日上午在市人社局公开举办《韶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陈来安,市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二、听证陈述人
刘少博,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科长。
三、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名额为10人,其中:
(一)社会代表5人,分别为:方夏集团有限公司董海峰,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韶关浈江分公司陈俞萍,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贺玲,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张自力,韶关市乡亲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赵美华。
(二)职工代表3人,由市总工会推荐产生,分别为:韶关冶炼厂朱利敏,韶能集团徐玉芳,韶关众力发电卢永文。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产生。
四、听证会代表参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1-8728099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