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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举办《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一)

时间:2015-03-20 16:38:05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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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和生活,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该办法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我局拟于近期公开举办《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地点

2015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听证代表组成

听证代表由社会代表5人,邀请代表10人组成。

四、听证代表的产生:

(一)社会代表由公众自愿报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意参与听证会者,请于201532617:30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社局1101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人选。如自愿报名代表人数不足,人社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委托相关组织推荐产生。

(二)邀请代表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5人组成。

五、报名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751-87280990751-8728086(传真)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市人社局综合规划科(1101室),邮编:512028

联系人:陈志学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9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