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和生活,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该办法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我局拟于近期公开举办《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韶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地点
201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听证代表组成
听证代表由社会代表5人,邀请代表10人组成。
四、听证代表的产生:
(一)社会代表由公众自愿报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意参与听证会者,请于
(二)邀请代表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5人组成。
五、报名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751-8728099、0751-8728086(传真)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市人社局综合规划科(1101室),邮编:512028。
联系人:陈志学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