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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10号)

时间:2017-04-26 14:51:53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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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韶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31

 

韶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7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服务利企便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要求和“立标、治孤、建库、强基、扩能、提质”的改革思路,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共享协同、开放创新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融合升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深化个性化网上办事和精准化服务,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办理。2020年底前,搭建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和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1.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要求,统一规范市、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制和录入,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在实体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应用运行。

2.规范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完善市、县(市、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编码管理,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能主动提供服务的事项,应转变服务方式,取消申请环节,由政府部门主动上门服务,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3.推进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以及网络共享复用,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2017年底前,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2020年底前,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

4.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建设市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并与省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互联互通。编制市、县(市、区)电子证照通用目录,推进政府存量和增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向电子证照转换。进一步精简申办材料和证明文件,凡是证照库已有材料的均不再要求申办人提交。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重点领域,推动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开展网上验证核对。推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企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一号”申请,避免材料重复提交。

5.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实体政务大厅以及移动端等渠道,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推进政务服务办理程序、进度、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让办理过程在服务对象面前全公开、全透明。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重点领域信息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和解读。

(二)强化和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

1.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升级基于云计算架构的网上办事大厅,整合导航、申办、认证、查询与评价等服务功能,形成全市统一的“一张网”,支撑各地、各部门通过服务集成快速开通网上办事平台和门户。完善统一申办、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目录管理等平台功能,加强对接联动,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推进场景式导航和交互式导航服务,针对不同身份和需求,快速感知用户办事意愿和定位办事入口,提供简明、形象、动漫的导航功能。强化业务提醒,优化事项搜索方式,建立网上办事知识库,开通智能机器人和人工在线咨询服务,实现智慧导航与全程服务。梳理分析政府部门、办事人、服务事项之间的关联关系,形成主题服务。

2.优化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指南》要求,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实行与省网办手机版对接。梳理各部门手机可办理业务,按要求逐步接入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重点推动工商、交通、税务、海关、教育、医疗、户籍、出入境、二孩等热点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拓展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对接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提升手机服务“查、缴、办”一站式服务能力。2020年底前,全市普及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

3.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升级完善和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系统,推进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主厅、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电子证照库等系统的对接,实现从“人找信息”到“信息集成”的转变,为企业和市民个人提供专属的、便捷化、个性化的电子政务服务。拓展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的特色服务功能,重点围绕招商引资、立项审批、税务服务等涉企事项以及婚姻登记、医疗卫生等民生事项,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便捷性和智慧化水平。2020年底前,全市普及企业专属网页及市民个人网页。

4.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整合网上办事大厅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构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融合,整合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后台业务系统之间无缝对接,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与市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交换与业务共享,解决基层窗口多系统操作及重复录入问题。提升县(市、区)、镇(街)两级基层政务服务支撑能力,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并逐步延伸覆盖到村(居)。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延伸,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5.探索大数据网上办事服务新模式。应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为各级部门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政府部门办事过程数据的关联分析,促进流程优化、材料精简,创新“一号申办”、“协同联办”、“即办件自动办”等网上便民服务。借助大数据分析平台,认真总结办事人特征数据、办事历史数据、事项关联数据等规律,把握和预判群众办事需求,促进政务服务精准化、个性化、智慧化,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满意度。

(三)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

1.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落实《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及有关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制度规定,明确信息资源共享的重点和范围,强化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建立市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扩大政府共享信息范围,率先将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共信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资源纳入共享目录,提升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水平。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

2.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应用。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整合各部门数据,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核心数据字典和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的清查、采集、治理和整合,强化与社会大数据之间的关联分析,深化大数据应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和宏观调控科学化。

3.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快梳理可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的计划、目录和标准规范及安全保护准则,着力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渠道,依托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统筹管理可开放政务数据资源,提供面向公众的政府数据服务。

(四)加快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数据库建设。

1.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畅通工程的统一部署,建设支撑市、县(市、区)跨地域、跨部门,大数据量、多用户、高并发数据应用的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目录系统,实现对各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分类、比对和入库,建立市政务数据中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生命周期全程管理,建立全市统一、跨业务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定义、检索和申请。

2.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在省政务数据中心的统一框架下,以市政务数据中心为依托,打造系统架构统一、全市统一规划建设、市县分级管理、全市共享共用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技术支撑体系。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面向政府机关管理的相关数据库,以及面向社会办事的网上办事数据库,拓展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公用信用、企业情况等专题数据库。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借助各类数据库相互联动、数据采集能力强、智能分析应用广、开发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较完善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五)夯实政务服务基础。

1.实施电子政务外网万兆骨干网工程。通过加快拓展网络覆盖和提升带宽,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万兆到市、千兆到县和市直部门、百兆到镇,满足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应用对网络带宽和服务质量的要求。

2.推进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实体政务大厅、公园、文体场馆、医院、商圈等公共场所推进基于EUHT的无线局域网建设,与基于光纤组网的公共无线局域网实现共建共享,减少土木施工,提高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推进EUHT技术在尚未光纤入户的城市小区的应用,重点解决老城区、棚户区、城中村等居民上网难问题。推进交通、给排水、能源、环保、防灾与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智能感应系统开发建设,推动RFID、传感器、卫星应用等技术率先在道路、工厂、商店、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部署应用,提升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施城市“慧眼工程”,拓展和提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水平。

3.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市、县两级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及各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电子政务系统上线前安全测评和风险评估、运行中定期检测的长效机制。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健全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建立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利用授信机制,强化个人数据保护,做到让群众放心办事、让部门安心办公。

4.健全制度标准规范。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省的规范要求,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平台技术规范、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及交换接口规范体系,推动技术标准规范的应用和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市“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能、政务数据共享、政务服务配合、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加强培训推广。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业务培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网、懂网、用网。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信息技术又精通政务服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定期交流、研讨及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推广,调动公众、媒体、专家、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改进政务服务的积极性。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统筹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电子政务、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并结合当地财力实际,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统一规范市、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制和录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在实体和网上平台应用运行。

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20176月前

2

规范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完善市、县(市、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布,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2017年底

3

推进网上全流程办理,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2017年底前达70%以上,2020年底前达80%以上

4

建设市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并与省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编制市、县(市、区)电子证照通用目录。推动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开展网上验证核对。推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企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一号”申请。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2017年底

5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实体政务大厅以及移动端等渠道,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市政府办、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2017年底

6

整合导航、申办、认证、查询与评价等服务功能,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

2017年底

7

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实行与省网办手机版对接,梳理各部门手机可办理业务,按要求逐步接入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

2020年底前,全市普及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

8

升级完善和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系统,拓展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的特色服务功能。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有关部门配合

2020年底前,全市普及企业专属网页及市民个人网页

9

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整合网上办事大厅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融合,整合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后台业务系统之间无缝对接;加强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与市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交换与业务共享;提升县(市、区)、镇(街)两级基层政务服务支撑能力,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并逐步延伸覆盖到村(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7年底

10

探索大数据网上办事服务新模式,创新“一号申办”、“协同联办”、“即办件自动办”等网上便民服务。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

2020年底

11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明确信息资源共享的重点和范围,强化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

2017年底

12

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应用,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核心数据字典和政务数据资源目录。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有关部门配合

2017年底

13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快梳理可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的计划、目录和标准规范及安全保护准则。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

按省的要求推进

14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支撑省、市、县(市、区)跨地域、跨部门,大数据量、多用户、高并发数据应用的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交换目录系统。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2017年底

15

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在省政务数据中心的统一框架下,以市政务数据中心为依托,打造系统架构统一、全市统一规划建设、市县分级管理、全市共享共用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技术支撑体系。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借助各类数据库相互联动、数据采集能力强、智能分析应用广、开发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较完善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16

实施电子政务外网万兆骨干网工程,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万兆到市、千兆到县和市直部门、百兆到镇。

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底

17

推进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市经信局

2020年底

18

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市、县两级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信息中心

2020年底

19

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平台技术规范、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及交换接口规范体系,推动技术标准规范的应用和实施。

市质监局、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市法制局

2020年底

20

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

市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

_____

21

加强培训推广。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推广,调动公众、媒体、专家、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改进政务服务的积极性。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信息中心

_____

22

加强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_____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