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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韶府办〔2017〕7号)

时间:2017-03-22 09:31:2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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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韶关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地方志办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13

 

韶关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72020年)

 

为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76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市地方志系统紧紧围绕修志编鉴、开发利用、理论研究、地情建设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坚持依法治志,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地方志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初步形成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第二轮修志工作在全省较早完成。我市第二轮志书编修工作进展迅速,实现了从全省较落后的地区到全省先进地区的跨越。2012年底,高质量完成第二轮计划编修的11部志书(共计1456.8万字)出版工作,在全省较早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比全国规定的最后期限提前8年。市史志办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方志系统先进集体

(三)实现全市综合年鉴编纂规范化发展。2008年,市史志办增设年鉴科,《韶关年鉴》划归市史志办编撰。2009年出版划转后的第一部综合年鉴。2011年,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同期实现一年一鉴。2015年,全市综合年鉴基本保证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截至201612月,全市共出版《韶关年鉴》13卷,《武江年鉴》9卷,《仁化年鉴》8卷,《南雄年鉴》、《浈江年鉴》和《乐昌年鉴》各7卷,《始兴年鉴》、《曲江年鉴》、《翁源年鉴》和《乳源年鉴》各6卷,《新丰年鉴》5卷。浈江区、乐昌市、仁化县、乳源县等地综合年鉴在全国年鉴评比中分别获奖。

(四)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成效初显。十二五期间,全市组织申报并获省级立项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共14个,已结项5个,形成了《新丰乡情(学生读本)》、《仁化古塔、古祠、古堡》专题片等一批精品成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由市史志办参与筹划的中共广东(粤北)省委机关旧址成为广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东省党史教育基地广东省党员教育基地广东省红色旅游示范基地

(五)全面开展了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2013年启动资料年报工作以来,全市资料年报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市本级及10个县(市、区)收集年报资料近1亿字。仁化县等多个县(市、区)完成下限年以来10余年的资料收集。

(六)初步建立了地情数据库。2014年底,市本级及10个县(市、区)建立地情网站11个,实现市、县两级地情网站全覆盖。仅韶关市地情网上传地情资料达2000余万字。初步建立了以地情网站、韶关史志微信公众号为基础的地情数据库。

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地方志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个别县(市、区)对地方志工作不够重视;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队伍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经费不足;方志馆(室)建设滞后;地方志成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方志文化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彰显;地方志资政、育人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和广东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以一纳入、八到位为主线,坚持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需求,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努力拓宽服务领域,扩大地方志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为我市主动融入珠三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通过编修地方志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地方志工作,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时完成地方志编纂、资料报送等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理论研究、旧志整理、地方史编纂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志、鉴、史编修全面协调发展,存史功能更加完备。加强对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和街、镇、村志的指导和管理,基本形成依法治志的良好局面。地方志信息化、方志馆(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日益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更能满足群众需要,育人教化作用日益突显。精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韶关绿色低碳发展,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资政辅治的新型智库作用显著增强。建立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使地方志成为宣传韶关市情的重要窗口,弘扬韶关优秀文化的重要阵地,推动韶关融入珠三角的强大助力。

(二)主要任务。

1. 推动修志工作向基层延伸。重视各类部门志、专业志、乡镇村志编纂工作。加强对各类部门志、专业志、乡镇村志编纂的管理、指导与服务,拓宽修志工作服务领域,推动修志工作向镇村一级延伸。结合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成果,组织实施好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的申报工作,争取打造出质量高、影响大、社会效益好的名镇志、名村志。

2. 健全年鉴编纂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鉴,全面落实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的规范要求。加强统筹组织,在重、精、新上下功夫,确保年鉴编纂在保持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常编常新。建立撰稿人员培训机制,健全综合年鉴出版前评议、出版后审读制度,大幅度提高编纂和出版质量,努力打造综合年鉴精品。推动《韶关年鉴》简本编纂,推动和指导行业、部门和乡镇开展年鉴编纂,不断扩大年鉴编纂种类,拓宽年鉴为当地经济社会服务、传播信息的渠道。

3.全面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完成对全市约1万个自然村的普查,摸清基础市情,全面收集整理自然村历史人文资料,强化自然村资料三级审查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出成果、出精品,以县(市、区)分别单独立卷,编辑出版约2000万字3万张图片的《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韶关部分)》。完成古驿道等专题调查,充分挖掘和整理古驿道史料,形成调查报告,提高群众保护村落文化的责任意识。及时做好普查成果转化,扩大普查工作的效益和影响。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

4.推进地方史编研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方史编纂的方针政策,建立地方史编纂管理、指导、服务制度,运用通史、专题史、口述史、史话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韶关历史文化资源。重点开展韶关抗战专题研究,编辑出版一批抗战精品史料。推进抗战老同志、党政主要负责人口述史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

5. 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地方志行动,加强市、县两级地情网站建设,加快地方志成果数字化速度,建成地方志全文数据库,提升资料储备,加速更新频率,确保基础数据同步广东省情数据库、重要信息数据同步广东省情网,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地方志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地情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图书馆网站、学校网站等建立链接,实现全市范围内的资源共享,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6.提升资政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深入发掘地情资源,以地方志工作机构为主导,借助高等院校、民间团体等力量,组织实施10个以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发挥地方志新型智库作用。集中整理新旧方志中以孝道、诚信、友善为核心的中华传统美德的典型事例和代表性资料。注重发掘红色资源,提高读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度,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方志惠民便民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攻坚部署,加大方志扶贫力度;依托农村书屋,建设乡村方志驿站。发挥重要传统节日、重大礼仪活动、重要节展赛事平台等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功能和重要历史人物的思想熏陶作用,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注重对已出版地方志的二次开发,编写志书简本、青少年读本等乡土读物,推动乡土文化建设,提升成果普及程度,培育地方历史记忆。

7.加强方志馆(室)建设。加大投入,启动韶关方志馆建设。到2020年,完成韶关市方志馆的立项、建设、布展工作,实现市(县、区)方志馆(室)全覆盖。加强地方志年鉴、地方文献、地情资料、民间档案、民间族谱、民风民俗等资料的征集与收藏,提高馆(室)藏资料数量和质量。推进方志馆(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馆(室)藏文献数字化,实现地情资料在线阅读,大力提升地方志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方志馆(室)阵地功能,开办各类专题地情展览、讲座、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使方志馆(室)成为志书资料的收藏展示中心、市情地情的研究咨询中心、地方文化的交流活动中心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市民家园意识的重要基地,成为地方志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社会需要的桥头堡。

8.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启动方志典籍整理工作,全面搜集整理未收入《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的各种旧志,重点开展本地的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加强方志文化遗产保护。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收入《广东历史方志集成》及其《续集》的各种旧志的点校出版工作。

9.深化方志理论研究。实施方志理论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加强方志、年鉴、地方史理论研究,加强基础市情研究。筹办韶关史志学会,重视学会建设,支持学会开展理论研究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争取每两年举办一届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争取出版一本在省内有影响力的地方志研究论文集。发挥史志学会作用,创办《韶关史志》刊物,研究和宣传韶关史志文化,扩大史志工作的影响力。

10.强化地方志质量建设。按照《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等要求,推动地方志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志书主编负责制,完善地方志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落实地方志编纂、出版、印刷三环节无缝衔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志书、年鉴、地方史及优秀学术成果评比奖励项目。

11.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组织开展新编地方志书评析,全面总结第一、二轮修志的经验教训,研究完善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编修方式、体例篇目等;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贯彻落实,采取社会调查、征集、购买等多种方式,拓宽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全面完成上一轮志书下限年至2020年的地方志资料搜集整理;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编修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进一步熟悉掌握修志理论和业务知识,为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准备、人员培训及理论准备等。

12.加强对外交流与业务联系。加强与省内兄弟市和省外地方志机构以及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文献机构、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在方志馆建设、志鉴编纂、地方史研究等方面强化业务交流和探讨,丰富地方志编修实践,拓展方志文化交流合作空间,提升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史志学会联系有关院校、科研机构和广大专家学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史志学会之间的横向联系与交流,为扩大方志对外交流提供新的平台和窗口。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志,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修志方案备案制、志稿评议审查制、年鉴审稿制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等业务规范和工作制度,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上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加大地方志工作条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修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保障。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研究一次地方志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过问地方志工作,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关心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充实地方志工作队伍,确保地方志工作有序开展。

(三)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适应新时期地方志工作要求,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方志经费与地方志业务发展相适应。加快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做好修志、编鉴、地方史编纂、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和资料文献收(征)集保存等工作,加大对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地方志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地方志资料数字化和方志馆(室)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对地方志资源的需求。

(四)队伍保障。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使用和培养符合地方志工作需求的专门人才;注重发挥中青年业务骨干主力军作用;加强专家库建设,延揽社会人才,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地方志工作人才团队;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广东省开展的各项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讲学,加强对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修志编鉴业务骨干专项培训和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推动培训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全面提升地方志队伍的基本素质和整体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价值追求、经世致用、秉笔直书、锲而不舍的史官风范、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职业操守,为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宣传保障。紧抓地方志工作中的领导论点、时事热点、关注焦点、工作亮点,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深入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推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志宣传精品,营造读志、用志、传志良好氛围,加深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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