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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6年第10号)

时间:2016-12-08 09:50: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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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丰县城南药店等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证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违法
事实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粤DB7518036 C-GD-16
-SG-2971
新丰县城南药店 廖自安 廖自有 新丰县丰城街道新南路50号 2016年11月23日 1.未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在经营场所之外的阁楼发现大量无包装标识、无厂名厂址的中药饮片;
2.首营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某公司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为空白;
3.部分中药饮片不能提供购进发票。
严重
失信
粤DB7518023 C-GD-16-SG-3068 新丰县保元堂药店 龙石明 刘辉增 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西路84号 2016年11月23日 1.未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经营药品;
2.首营企业未经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准即购进药品;
3.部分购进药品未建立验收记录;
4.营业场所凌乱,不卫生;
5.部分中药饮片柜斗谱未书写正名正字,未定期清斗;
6.拆零销售的药品未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拆零药品未按要求做好拆零记录、未配备拆零销售包装。
严重
失信
粤DB7518048 C-GD-16-SG-2989 新丰县乐万家药店 周年英 谢杨英 新丰县梅坑镇梅坑街   1.未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经营药品;
2.首营企业未经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准即购进药品;
3.部分购进药品未建立验收记录;
4.营业场所凌乱,不卫生;
5.部分中药饮片柜斗谱未书写正名正字,未定期清斗;
6.拆零销售的药品未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拆零药品未按要求做好拆零记录、未配备拆零销售包装。
严重
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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