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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南雄市黄坑镇源康药店《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9-11-28 11:27: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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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雄市黄坑镇源康药店:

  2019年9月6日,我局组织对你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确认,你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2项(**00401、**12101),主要缺陷1项(*13101),一般缺陷1项(13201),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C-GD-15-SG-2841),并委托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 关于撤销南雄市黄坑镇源康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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