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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举措加强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期间广告市场监管

时间:2019-03-14 09:36: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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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近段时间来,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本地实际和职能特点,采取“加强监测检查、加强行政指导、加强部门沟通”等三举措,强化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期间广告市场监管。

一、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监测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媒体、重点内容的广告进行监测检查。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其它保健用品等领域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保健类产品虚假广告。重点查处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保健类产品违法广告。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其它保健用品广告。二是加强对传统媒介、互联网、新媒体、户外等各种形式广告开展监测检查。全面检查辖区内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广告投放计划、广告合同或协议、广告样件等资料,依法查处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加强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杂志、互联网、印刷品广告进行监测;加强户外“保健”领域广告巡查检查,突出人群密集的重点区域和大型户外广告媒介,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肃查处“保健”领域违法户外广告。三是坚持把“保健”领域违法广告整治与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平台和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监测数据,及时查看处理派发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做到100%查看,100%核查、涉嫌违法100%处理。对派发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其它保健用品等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从快从严核实处理,提高线索案件转化率。四是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件曝光力度,对直销行业违法广告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行政指导,提高自律意识。市市场监管局派出相关人员,深入广告企业,指导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重点是辖区内广播、电视、报刊、主流网站等依法履行广告发布前查验义务,拒绝发布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其它保健用品广告以及直销、电视购物等广告。针对直销行业竞争充分,直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当地广告、直销行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直销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自律意识。

三、加强部门沟通,做到齐抓共管。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监管联席会议的联动作用,加强与卫生、药品、广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解决“保健”领域广告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现联合监管。(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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