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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多举措强化春节期间市场监管

时间:2018-02-07 09:14: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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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韶关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市场环境和消费氛围,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韶关实际和工商职能,采取“六监管——两严查——两保护”举措,强化春节期间市场监管。

“加强六监管”:一是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督促各类市场开办方强化责任,规范经营,科学建立完善各项市场经营制度,积极整改,消除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加强春节期间的市场卫生环境整治。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违规销售;坚决制止短斤少两的欺骗销售,坚决抵制以促销、打折、厂家直销、降价等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的违法销售。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形成部门引导、市场监管、行业自律的良好市场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交易秩序。二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韶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丹霞山、南华寺、云门寺等景区景点市场的检查,确保旅游消费安全,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虚假宣传、强买强卖等行为发生,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以市场主体、旅游节庆活动、景区景点食品、假日市场广告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认真履职,确保节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检查旅游景点32个次,检查景区经营户763户,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三是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加大医药、食品、金融理财、收藏投资、年货市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整改含“专供”“特供”内容广告。探索运用“互联网+广告监管”模式,加强日常监测监管,提高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及发布单位加强诚信自律,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四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组织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专项检查,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切实规范网络市场促销行为。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网络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加大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等重点商品的整治检查力度。五是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及销售包装标志不全、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非正常渠道购入的烟花爆竹等进行及时处理,严防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节日市场,从源头堵住非法烟花爆竹入市渠道。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85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295户次,暂未发现有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情况。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专项整治”的方针,加大对高危行业的检查监管力度。切实规范相关行业的经营行为,确保高危行业消防安全。充分发挥工商监管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六是强化电暖器市场监管。近段时间来,韶关地区持续低温。对此,市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各超市、五金店等经营场所,对市场上销售的电热水袋、电热毯、电热水器等电暖器进行检查,检查产品是否获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质量认证标志,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检查进销货票据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保障进货渠道合法。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37人次,检查经营户918户次,行政指导23户,暂时未发现违法生产、销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电暖器的经营行为。

“实施两严查”:一是严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为契机,加大对与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消费欺诈和有奖销售、虚假宣传、傍名牌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加强对大型批发企业、大型集贸市场等涉及面广、涉众面大的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严打传销行为。加大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大学生返乡时机,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提升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意识。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把握直销招募、培训、宣传等环节,加大对直销企业抽查、检查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引导直销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两保护”:一是保护好商标专用权。继续推进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春节期间商标侵权行为。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针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加强消费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科学合理消费,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及时调解消费纠纷。(市工商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