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登记制度改革、为企业营造良好生存环境,2017年上半年,市工商局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八项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开展企业年度公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市应年报市场主体数136053户,已年报数101968户,年报率为74.95%。其中,企业应年报数23255户,已年报数20892户,年报率89.84%;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数2612户,已年报数2307户,年报率88.32%;个体工商户应年报数110186户,已年报数78769户,年报率71.49%。全市年度报告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其中始兴县局、新丰县局、南雄市局、翁源县局、浈江区局、武江区局企业年报率均达到91%以上,始兴县局个体户年报率达到95%。
二是推进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至2017年6月底,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5697户次,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户72984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803户次;改正违法行为后申请移出(取消)经营异常名录(标志)企业1327户次,个体户11642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134户次,相关信息及文书在公示系统当中实时公开,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业务等方面予以限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也积极进行信息修复,信用惩戒制度效用显现。
三是推行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机制。对我市的信息归集平台主管部门、建设运行情况、归集涉企信息内容、数据交换字段等情况收集摸底,由市局起草的《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公布施行。
四是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4月17日至5月20日,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了一期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工作。按照市场主体总数的1%的比例,全市共抽查企业212户,将30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结果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五是狠抓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排查和公示专项行动,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指导、加强补录查询、责令企业公示等,依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排查和公示工作,争取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目前已在公示系统上公示了2017年上半年办结的企业行政处罚案件46宗。
六是稳步推进公平竞争执法。组织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对贴牌加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运用的监督和指导专项检查、整治“老人免费体验店”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房地产领域违法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各类执法行动,截至6月,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01人次,检查集贸市场35个,重点检查生产和销售点449家。查获销售不合格商品案7宗,涉案货值共计6.79万元。配合省局开展春季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抽检化肥样品40个,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5个。通过省局公布的农资抽检监测结果,立案查处不合格化肥商品案3宗;开展水溶性化肥抽检工作,全市抽检样品20个,经检验不合格样品3个,后续工作正在开展中。牵头组织各级打私部门开展了春节、元旦期间打私专项行动和节前打击过境走私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类场所1200多户次,查处与打私有关案件104宗(含过境走私商品案件6宗),查获走私烟55.145万支,查扣走私冻品49.25吨、走私食品约77.5吨。
七是拓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继续完善网络经济户口,上半年全市纳入数据库主体1063户,入库网站数1285个,向网络经营主体网站发放“红盾电子标识”223个。建立网络主体搜索任务2个、标识监管任务1个和行为监管任务7个,在网上巡查网站、网店8767个次,网络行为监管3566个次,基层人员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68个次,开出行政指导警示书3份,发现3件违法网络案件线索并予查办。
八是推进商品市场实施信用监管。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我市2016年系统应用工作考核全省排名第七,被评为优秀等次。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各类市场139个,其中A类市场34个,B类市场77个,C类市场18个,D类市场10个。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2016年度共公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91户,积极营造企业守信经营氛围,推动我市诚信体系建设。(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