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督导新丰县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落实,
座谈会上,县人社局作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代表新丰县对建筑业工伤保险的组织保障、工作措施、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完成情况等进行了汇报。
据了解,自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在该县开展以来,采取多种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好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一是成立了由县人社局、住建、地税、安监、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部门联动,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联合印发了《新丰县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方案》,对参保范围、参保方式、缴费费率、缴费办法、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业务办理流程。三是由县人社局会同住建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了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参保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四是住建主管部门在新建项目申办建筑许可证时,要求其一律按项目比例缴交项目工伤保险,方可办理施工许可,对建筑工程严格把关。五是通过挂标语、广播电视台、到施工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培训、宣传,引导各施工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参保。
据统计,目前全县规模以上建筑施工项目19家,其中在建项目8家,参保项目8家,参保率100%,新建项目11家,参保11家,参保100%,完成市要求的目标任务,有力的提升了建筑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工人的维权意识。(新丰县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