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社会监督,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在《广东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结合韶关的实际编制了《韶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录清单》主要内容
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涵盖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信息,具体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和执收单位等栏目,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情况。
二、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管理
(一)各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规范公示合法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做好收费的宣传解释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执收单位贯彻国家和省的收费政策,督促指导执收单位按规定收费。
(二)凡未列入《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绝缴纳。一经发现乱收费行为,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收费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并通过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http://www.sgdrb.gov.cn//)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韶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点击下载)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