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公证行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司办〔2023〕4号)规定要求,韶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韶关市公证行业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过采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的方式方法,抽取了5家公证机构。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抽查的公证机构
广东省始兴县公证处、广东省南雄市公证处、广东省韶关市民信公证处、广东省乐昌市公证处、广东省仁化县公证处。
二、执法人员
王艺术,执法证号:1906001****;
刘权海,执法证号:1906001****;
汤 婕,执法证号:1906001****。
三、检查内容
1.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2.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3.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
4.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
5.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四、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广东省始兴县公证处:公证资料没有及时归档。部分资料复印件较为模糊。需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及对卷宗档案的管理。
(二)广东省南雄市公证处:公证卷宗编排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广东省韶关市民信公证处:对于公证质量的监管仍有待加强,尤其是公证书、公证词的检查核对方面;此外,公证档案的管理不够规范。
(四)广东省乐昌市公证处:案源仍需拓宽;公证员队伍需进一步充实,公证文书档案的管理需继续完善。
(五)广东省仁化县公证处:公证员队伍需进一步充实,公证文书档案的管理需继续完善。
六、整改落实要求
(一)请广东省始兴县公证处、广东省南雄市公证处、广东省韶关市民信公证处、广东省乐昌市公证处、广东省仁化县公证处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司法局。
(二)各公证机构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加强机构内部行政管理,规范公证执业活动,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
(三)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公证事项办理材料清单》办理公证,把好程序关和质量关,加强公证档案管理,切实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