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 用 公 务 员 公 示
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经考试考核和体检,何军等21名同志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生、家长或有关人员对拟录用结果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895711、8895705。
韶关市人事局
二00五年八月四日
拟录用人员名单(21名)
报考韶关市公安局职位:刘 文 涂志才 张 磊 罗 森
报考乐昌市公安局职位:罗乾明 毛卓华 黄振华
廖锦荣 唐其昌
报考南雄市公安局职位:何 军 罗海明 陈少华 侯道三
报考始兴县公安局职位:李步林
报考新丰县公安局职位:袁 兴 牛志伟 马海越
张超明 赖永泉
报考仁化县公安局职位:黄曼莉 邓新辉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