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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03-26 00:00: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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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5]2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8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9月9日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9月10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4:30

 财务会计

9月11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考试方式

 1、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3、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提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

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凡在我市报名参加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均须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站(http://SG.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3月21日9时―4月14日17时,实行24小时不间断受理网上预报名。

    2、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2005年4月4日至14日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即交报名资料和交纳考务费)。地点: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2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898676。

    3、报名程序:

任何地方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 → 在网址上输入SG.GDKSZX.com.cn → 点击进入“网上报名”→ 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 → 填写《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订书单等其它服务项目→ 打印《报名表》和订书单等一式一份 → 在《报名表》贴上相片 → 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 将《报名表》、订书单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和交费 → 完成报名。

4、考生必须在考试前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1、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或黑白同版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另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时间的证明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四、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每科收取65元。

    (二)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征订: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打印订书单一份,在报名确认时交订书款。

 (三)考前培训: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已委托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开展考前培训工作,广东财经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20-83801566、83801422。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