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 用 公 务 员 公 示
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张军锋等34名同志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生、家长或有关人员对拟录用结果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895711、8895705。
韶关市人事局
二00五年六月三日
拟录用人员名单(34名)
报考新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科员职位: 张军锋 纪炜明
报考新丰县乡镇机关科员职位:王春家 吴慧萍 林晓芳 潘晋锋
刘朝阳 刘翠娜 沈 欣
报考乐昌市政府办公室科员职位:潘岐辉 陈文星
报考乐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员职位:周艳丽
报考乐昌市经济贸易局科员职位:罗 茵
报考乐昌市审计局科员职位:陈庆安
报考乐昌市人事局科员职位:谷美珍 铙晓峰
报考乐昌市农业局科员职位:李正恒
报考乐昌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职位:邹 亮
报考乐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科员职位:刘艳梅 杨小华
报考乐昌市镇机关科员职位: 喻 红 罗机惠 邓培成 李国平
张水胜 欧建军 黄 彪 魏仁发 谭永胜 廖远强
邹建锋 雷春红 林俊仪 李润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