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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2007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时间:2007-06-12 00:00: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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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2007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工作意见》(粤旅导[2007]8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7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事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07年6月12日至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办理。

    三、报名地点  
    韶关市复兴路24号鑫辉大厦四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导游管理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四、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7年9月16日一天(星期日);口试时间待定。

    五、报名程序及费用:
    本次开设普通话和外语类考试,报考外语类不受学习专业限制,但考生一定要根据自己是否具备流利的外语语言能力来报考。
    (一)报名资料:
    1、《广东省2007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需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街道居(村)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
    2、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考考生可免);
    4、三张近期大一寸红底免冠相片(包括贴在表格的)。
    (二)报考费用:
    1、新考类:
    (1)新考中文考生每人490元;
    (2)新考外语考生每人620元。
    2、加考类:
    (1)2007年第一次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笔试或口试其中一科的中文类考生:加考笔试每人240元,加考口试每人250元。
    (2)2007年第一次外语类新考考生,已通过笔试或口试其中一科的加考笔试每人240元;加考口试每人400元;
    (3)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加考外语口试的考生每人400元;
    (4)已取得外省导游资格证,加考“广基”的考生每人120元。

    六、培训
    为提高考试通过率,建议考生参加培训。
    1、普通话培训(韶关)
    笔试加口试培训费用295元;仅参加笔试培训费用215元,仅参加口试培训费用80元,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培训报名。
    2、英语培训(广州)
    只开口试培训,时间在10月9日——10日,费用280元(含资料1套),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培训报名。

    七、教材
    可选用04年改版笔试教材和07版口试教材、《考试指南》。

    八、领取准考证
    时间:2007年9月5日至9月15日。
    地点:市政府大楼十二楼市旅游局人事科。
    考试相关具体情况及表格下载可浏览:韶关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www.shaoguan.gov.cn或韶关市旅游局网www.sgtravel.cn。考试最新信息可浏览博客shaoglyj.blog.sohu.com
    咨询电话:8866628  8891607 


二○○七年六月八日

 

广东省2007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下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