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招商引资的同时强化留商稳商举措,激发我市民营企业新活力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谋划做好民营经济服务工作。一是2024年5月8日我局牵头制定了《韶关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最终2024年6月19日中共韶关市委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二是2024年上半年继续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实施意见》(韶府发函〔2022〕12号),推动各部门落实减税降费、融资服务、稳岗就业等政策措施。三是2024年上半年落实企业诉求“一跟到底”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截至目前各诉求平台收到企业线上反映诉求326条,均已及时办结,办结率100%。四是2023年我局组织73家企业共247人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进行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
(二)扎实推进融资服务。一是2024年2月1日,我局向省工信厅报送了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评估和延续第三批试点城市建设材料,申请延续我市第三批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最终2024年7月5日我市成功评为第三批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二是切实推进韶关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工作,组织开展“韶关市重点中小企业库”入库申报工作,目前在库企业357家,2024年1-8月发放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3.6亿元。三是联合相关商业银行举办两场政银企融资对接洽谈会,今年以来已为837家(次)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发放贷款97.66亿元。
(三)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积极申报全国重点民间项目,2024年一季度组织各县(市、区)申报第一批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审核报送广东金悦诚蓄电池有限公司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总投资109亿元。
(四)推进韶关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主平台固定资产投资。2024年1-7月,主平台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57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完成基础设施及配套投资35.19亿元,同比增长3.5%;完成工业投资31.38亿元,同比增长26.7%。二是狠抓主平台工业经济运行。主平台现有规上工业企业156家(当年新增2家)。2024年1-7月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61.29亿元,同比增长15.4%,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29.48亿元,同比增长17.5%。
(五)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我市于2023年7月组织各预算单位、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主要采用单位自查与抽取重点单位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围绕2022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相关问题。本次专项整治我市财政部门共抽取了61个预算单位179个政府采购项目,共发现131个问题。针对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向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差别歧视主要问题表现作通报处理。
(六)建立线上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平台。通过“投资广东韶关专区”和“投资韶关”等招商平台,统一发布各县区、园区招商资源情况,按园区产业定位、现有资源状况统一谋划对外招商项目,目前全市已上线发布特色产业园区信息27条,地块信息228条,楼宇信息38项,厂房信息73项,招商信息301项。
(七)做好重点展会的组织发动工作。大力推进“粤贸全球”品牌工程,做好展前培训、展中服务、展后跟进等一条龙服务,以展促贸。今年以来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135届广交会、粤澳名优商品展、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国际性展会,借助展会平台拓宽企业接单渠道,帮助企业保订单拓市场。
(八)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实施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全面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尤其在涉及经营主体执法过程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合理安排执法检查频次,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执法效率,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积极推行市场监管部门免处罚免强制的“双免”模式。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和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全面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列入清单管理的事项,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2024年一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实行减免罚案件共12宗,其中涉及民营企业的减免罚案件7宗。
(九)深入开展文旅工作。近年以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县(市、区)及限上住宿企业、规上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10个调研组,分批次深入企业调研,全面摸清企业经营情况,建立企业跟踪服务台账,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应对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是调研重点旅游项目。重点走访调研了市级在建的重点文旅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建设进度;二是走访座谈重点文旅企业。到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重点文旅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听取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解读相关政策文件;三是走访网吧、KTV、星级酒店、游泳馆等文旅体企业,并召集了有关企业举行了座谈会,解读有关政策文件,了解企业经营问题,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谈论解决措施。
二、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优化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韶委字〔2024〕3号),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激发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二)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印发《韶关市关于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跟踪管理、强化监督问责,压实主体工作责任,按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推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应清尽清。建立防范拖欠长效机制,强化预算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拖欠问题的发生,助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融资服务。着力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发挥作用,力争全年新入库中小企业达50家以上,发放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7亿元以上。继续强化融资服务,通过调研掌握企业融资需求、强化项目推荐等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四)深入开展中小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活动。我市将继续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围绕“助企纾困促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中小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月活动,更加全面的听取辖区内文化和旅游企业问题困难和建议、诉求,为企业解读现有扶持政策,并针对每个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指导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困难,促进企业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餐饮企业服务。建立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服务机制,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定期由领导带队联系各县(市、区),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对限上餐饮企业进行服务指导,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及时分析研判、努力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带头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六)加大招商宣传力度。一是统筹“线上+线下”立体化招商,牵头制作了“韶关产业招商地图”微信小程序,汇集我市各县(市、区)及各产业链投资优势、投资资源、投资政策等招商信息,提供各地招商项目、重点企业、投资咨询电话等信息,可实时查询我市各产业园区有关信息,打造我市集约化、智能化、可视化的招商引资门户。二是组织有关单位编印招商手册。介绍产业基础情况和园区载体进驻情况、准入条件、优惠政策等信息,积极对外宣传推介,让更多投资者了解我市投资信息,解决企业获取信息难的问题。
(七)注重加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实行重点项目全程“保姆式”跟踪服务,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对接,建立台账实时跟进,做好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竭尽全力做好企业项目落户韶关发展的“店小二”和“服务员”。
(八)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统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我市各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部署开展韶关市“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组织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四方面重点整治内容开展整治,现阶段暂未发现对民营企业制定的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二是部署开展我市招标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组织招投标、政府采购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制发的招标采购相关文件及开展的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是否对民间资本参与投标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条款和准入门槛,是否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在购买土地、使用水电、优惠税费等领域区别对待。三是强化宣传培训。每年均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开展竞争政策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市、县有关部门及经营者公平竞争法律意识,提升竞争政策知晓度,努力推动公平竞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提案清单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 陈建华,0751-887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