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十四届5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韶关市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等。
会议认为,为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十分必要。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参保缴费、医疗保险待遇、医保服务管理、基金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环节工作,切实推动我市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努力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会议指出,加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是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健全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繁荣老年消费市场、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切实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完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