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省第八次党代会根据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对广东提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指示,制定了广东迈进新世纪的奋斗目标――到2020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省水利会议提出粤北山区要在2015年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最近,汪恕诚部长在广东考察水利工作时,与省领导探讨了水利现代化建设问题,并重点阐述了实现水利现代化的五大目标。为如期实现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我市“十五”水利建设规划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长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开源与节流并重,防洪与抗旱并举的方针,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分析与总结“九五”计划的各项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形成了我市“十五”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发展目标。制定了我市“十五”水利建设规划,以及投资需求测算及资金筹措设相和保障措施。
一、“十五”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结合我市水利设施现状,继续贯彻“巩固提高、加快发展,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强化管理,注重效益”的发展方针,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开源与节流并重、防洪与抗旱并举的方针,提出建立体现与韶关市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防洪保障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三大保障体系。
规划原则:充分发挥利用现有水利工程,新建一批重点水利项目,建立一个能抗御常遇自然灾害的稳定的水利体系;从全局和系统的观点出发,采用综合措施,使工程建设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积极保护、高效利用和有效管理密切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发展机制;从多方面体现科学治水,真正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水利发展,实现水利经济良性循环,并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分年度安排,分期实施进行规划。
发展目标:根据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结合各县(市、区)报来的“十五”规划,提出与之相适应的我市的“十五”计划和2015年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十五”期间,计划完成韶关市区防洪堤长度69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主要是县城防洪堤)总长度393.34公里,保护人口110.26万人,新建防洪水库10宗总库容12.6亿立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25宗,其中中型水库14宗,小型水库211宗;城市供水工程7宗,日供水量44.2万吨;乡镇供水工程66宗,日供水量20.87万吨;灌区建设与改造103宗,新增灌溉面积14.64千公顷,改善灌溉面积20.62千公顷;改造中低产田68宗32.59千公顷;解决食水人口28.37万人,解决牲畜食水24.5万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宗247.25平方公里;新建水电工程187宗,装机容量48.452万千瓦,其中小水电(装机容量<5万千瓦)126宗装机31.212万千瓦,中型水电站(5万千瓦≤装机25万千瓦)2宗装机17.24万千瓦;水文站站网建设18处,水利前期工作74宗等。
二、“十五”水利建设规划
根据《韶关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十五”规划和2015年远景规划》提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分析我市水利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水利供给或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供需平衡和差异,结合各县(市、区)报来的“十五”规划,确定我市水利建设的总体布局,通过优化配置,统一规划,综合分析,提出三大保障体系相结合的水利建设总体布局及建设时序安排,提出“十五”期间的建设重点,形成我市“十五”水利发展总体规划。
(一)防洪减灾保障体系
“十五”期间,我市计划将市区防洪标准提高到抗御百年一遇洪水标准,县(市)城防洪标准提高到五十年一遇洪水标准,重点乡镇防洪标准达到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据此,主要采取“上蓄、中防、下泄”的原则,实行“库堤结合,蓄防并举”的方案。
1、防洪水库工程。
我市“十五”期间计划兴建乐昌峡、湾头、行边坳、苍村、下洞、里洞、潭溪、大源、罗坝、凉口水库等10宗防洪水库,总库容12.6亿立米,装机19.2万千瓦,总投资36.8亿元。其中:乐昌峡水库总库容3.6亿立方米,防洪库容2.1亿立方米,装机12万千瓦,总投资19亿元。湾头水库总库容0.82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62亿立方米,装机3.5万千瓦,总投资9亿元。
乐昌峡水库是北江中上游防洪的关键性控制工程,是目前防洪作用大且现实可行的不可替代的控制性水库。
1994年6月洪水(韶关相当于五十年一遇洪水),若建成乐昌峡水库时,经水库调蓄,可将韶关市洪水位57.46m降为55.58m,降低水位1.88m,市区由一般受浸水深3.06m降为1.18m(韶关市一般街道高程54.4m),洪水灾害损失由4.6亿元降为0.74亿元。可减少灾害损失3.86亿元(1994年韶关经济水平下同)。
倘若发生百年一遇洪水(约相当1915年洪水时),可将韶关水位由58.23m降为55.61m,降低水位2.62m,市区由一般受淹水深3.83m降为1.21m,经济损失由11.9亿元降为0.88亿元,可减少损失11.02亿元。又如1968年洪水(约相当二十年一遇)重演,可将韶关洪水位由56.43m降为55.55m,降低水位0.88m,市区由一般受淹水深2.03m降为1.15m,经济损失由1.7亿元降为0.7亿元,减少损失1.0亿元。
乐昌峡、湾头水库的防洪效益是指建库后可以对下游防洪区可减免的洪水灾害经济损失,根据上述各级频率洪灾损失调查,绘制各种频率洪水的洪灾损失曲线和建库后水库削减下游洪峰,减免洪灾损失后的曲线,以两者的差值计算其多年平均情况的防洪效益。乐昌峡水库建成后多年平均防洪效益经分析为0.353亿元(包括洪水来自武水为主的甲种洪水组合和以浈水为主的乙种洪水组合的平均情况,下同)。湾头水库建成后,多年平均防洪效益为0.303亿元。乐昌峡水库为主,湾头水库为辅,配合堤防,可使韶关市达防御百年一遇洪水,乐昌市防御五十年一遇洪水,百年一迪防洪效益11.3亿元,五十年一遇防洪效益7.36亿元,多年平均防洪效益0.4225亿元。
2、城市防洪工程.
韶关市为中等城市,按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一94》Ⅲ等城市设防,韶关市区防洪工程体系采用堤库结合方案,分近、远期实施。近期为市区防洪排涝工程,可将市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二十年一遇,远期结合乐昌峡、湾头水库的兴建,市区的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市区防洪排涝工程根据《韶关市区总体规划》和《韶关市防洪规划报告》,分二期进行。保护小岛、西河、东河、韶南、十里亭、西联6个组团,建设排灌站8座5100千瓦。按三级标准治理,加固、新建堤防长69公里,总投资4.418亿元。现在一期工程可行性报告省计委粤计农[1999]792号文已批准。第一期工程为保护小岛、西河、东河、韶南等四个组团,新建及加固堤防42.955KM,新建六座排涝泵站总装机3770千瓦,第一期工程总投资20913.贴万元,其中要求中央专项资金10000万元,省财政补助5062万元。工程分三个年度完成,2000年度主要完成河堤沿线及排涝站的征地、房屋搬迁,及北江南水码头段河堤的建设,计划年度末完成投资160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800万元,省水利资金100万元。2001年计划完成北江段工程,计划投资10285.48万元,建设堤防18KM,新建排涝泵站2座,装机2120千瓦。其中2001年计划要求中央专项资金5000万元,省财政补助2556万元。
全市“十五”期间计划兴建城市防洪工程13宗,保护人口110.26万人,总投资8.28亿元,包括:北江区十里亭靖村防洪堤、曲江县马坝河堤、乳源县南水河堤、仁化县锦江河堤、南雄市区防洪堤、始兴县墨江河堤、乐昌市区防洪堤、新丰县城防洪堤。
3、病险水库加固工程。
全市“十五”期间计划加固病险水库工程225宗,总库容5.769亿立米,总投资4.878亿元。其中中型水库14宗,库容4.189亿立米,投资2.77亿元;小(一)型水库31宗,库容0.665亿立米,投资0.725亿元;小(二)型水库196宗,库容0.78亿立米,投资1.38亿元。中型水库分别是:曲江县西牛潭水库、罗坑水库、仁化县赤石迳水库、高坪水库、南雄市中坪水库、瀑布水库、孔江水库、宝江水库、始兴县花山水库、尖背水库、乐昌市龙山水库、翁源县跃进水库、桂竹水库、泉坑水库、武江区沐溪水库。
4、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全市“十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计划56宗,均为重点乡镇防洪工程,治理总长度393.34公里,总投资5.6187亿元。
5、非工程防洪措施。
非工程防洪措施主要是洪水预报、指挥中心、防汛交通、通讯等,全市计划项目24宗,投资1亿元。
(二)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
我市石灰岩山区的人畜饮用水困难状况仍十分突出,人畜饮用水和耕地灌溉没保障。在“十五”期间将把解决石灰岩山区人畜饮用水困难和推广集雨灌溉作为一个重点来抓,切实解决饮用水困难状况。利用水利行业水源优势,充分发挥水库水质好、无污染、水源足的特点,将供水工程建设作为今后水利发展的一个方向来抓。目前我市利用水库供县城食水的只有:始兴县花山水库、南雄市瀑布水库。“十五”期间,我市计划完成仁化县赤石迳水库对县城供水、曲江县新建苍村水库对韶钢和县城供水、翁源县跃进水库对县城供水、新丰县新建横溪水库(中型)确保县城供水。此外,规划将分布在乡镇的主要水库作为乡镇供水工程的水源工程一批,充分体现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1、人畜饮水工程。
我市地处粤北山区,特别是乳源、乐昌等石灰岩地区,食水更为困难,为解决这些地区的食用水困难,计划在乳源县的大坪、红云;乐昌的梅花、白石镇进行集雨灌溉的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十五”期间我市计划兴建伞水工程项目94宗,解决食水困难人数28.37万人、牲畜24.5万头,总投资0.9亿元。
2、供水水库工程
全市“十五”期间利用水库供水工程20宗,总库容1.91亿立米,供水量7174万吨,总投资2.45亿元。
3、大中型调水工程。
我市规划大中型调水工程有南雄市三宗,调水量0.78亿立米/年,输水渠长120.8公里,投资0.307亿元。
4、城市供水工程。
为了充分利用我市水利行业水源优势,我市“十五”期间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7宗,供水规模达日供水量44.2万吨,总投资2.639亿元包括:武江区沐溪水库、曲江县苍村水库、南雄市自来水厂扩建、仁化县赤石迳水库、始兴县花山水库、乐昌市自来水公司、翁源县跃进供水厂、新丰县丰城镇第二水厂等。
5、乡镇供水工程。
“十五”期间,我市计划乡镇供水项目70宗,供水规模为日供水量20.868万吨,总投资1.546亿元。
6、农田灌溉。
我市地处山区,灌区面积较小而分散,因此节水灌溉尤为重要。“十五”期间我市农田灌溉规划灌溉面积82.79千公顷,总投资10.806亿元。其中:发展灌溉面积项目15宗,净增灌溉面积7.92千公顷,投资1.862亿元;节水灌溉工程293宗,灌溉面积26.51千公顷,投资2.555亿元;灌区建设新建工程8宗,新增灌溉面积8.2千公顷,改善灌溉面积5.25千公顷,投资1.228亿元,包括南雄市新凌灌区、始兴县罗坝灌区、乐昌市东洛水库灌区、新丰县鲁古河水库灌区、回龙水库灌区以及乳源3宗小型灌区;灌区改造工程95宗,新增灌溉面积7.56千公顷,改善灌溉面积15.68千公顷,投资1.537亿元;改造中低产田项目68宗,治理面积32.6千公顷,投资3.624亿元。
7、除涝工程。
“十五”期间我市计划兴建5宗排灌站除涝,治理面积1.77公顷,投资0.32亿元。
(三)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体系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市位于北江上游,水土流失严重历来是我市生态环境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因此,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工程。
1、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我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达918.539平方公里,其中:北江区1.2平方公里、浈江区6平方公里、武江区13.71平方公里、曲江县53.66平方公里、乳源县152.04平方公里、仁化县11.75平方公里、南雄市249.58平方公里、始兴县55.04平方公里、乐昌市317.17平方公里、翁源县29.52平方公里、新丰县28.87平方公里,“十五”期间,全市计划治理水土流失62处,治理面积209.605平方公里,总投资1.71亿元。
2、水资源保护工程。
水资源保护工程措施主要是建造污水处理厂、营造护堤林、河床清淤、建立监测网点等,我市“十五”期间计划水资源保护工程项目37宗,河床清淤1100万立方米,河道整治502公里长,总投资4.625亿元。
(四)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1、小水电建设。
我市地处山区,水力资源非常丰富,水能理论蕴藏量达170.34万千瓦,可开发量136.67万千瓦,现已开发67.15万千瓦,还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十五”期间,我市将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做好小水电开发工作,促进全市的经济发展。“十五”期间,全市计划兴建水电站128座,装机容量48.452万千瓦,总投资25.13亿元。其中:
中型水电站2座,装机17.2万千瓦,投资7.968亿元。分别为曲江县蒙里电站(装机5.2万千瓦)、乐昌市乐昌峡水电站(装机12万千瓦)。
小型水电站126座,装机容量31.212万千瓦,投资17.16亿元。其中装机较大的电站有:北江区靖村电站(装机1.89万千瓦)、曲江县廊电站(装机1.6万千瓦)、乳源县杨溪水一级站(装机4.2万千瓦)、杨溪水扩容站(装机1.4万千瓦)、七星墩电站(装机1.2万千瓦)、大潭河汇总(装机0.82万千瓦)、南水河汇总(装机0.9万千瓦)、南雄市瀑布二级站(装机0.52万千瓦)、始兴县山口三级电站(装机0.6万千瓦)、乐昌市昌山电站(装机1.28万千瓦)、长安电站(装机0.96万千瓦)、张滩扩建电站(装机1.6万千瓦)、翁源县长潭电站(装机0.5万千瓦)、利洞电站(装机0.8万千瓦)、新丰县鲁古河电站(装机0.8万千瓦)等。
2、水利旅游。
充分利用水库山清水秀的特点,配合韶关市兴建旅游城市的工作,进一步开发我市水库旅游,继续搞好武江区沐溪水库、曲江县小坑水库、始兴县花山水库等大中型水库的旅游开发,以及一大批小型水库的旅游开发。
(五)基础工作与管理
1、水文站网建设。
为搞好我市水文工作,及时、准确预报水情,为经济建设服务,必须完善全市水文站网建设。“十五”期间我市规划新建水文站4处、水位站4处、雨量站4处、水质站6处、地下水站点7处、水文基地1处,需总投资504万元。
2、水利前期工作。
“十五”期间,我市规划列入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共74宗,总投资9282万元。大中型项目包括新建项目的韶关市区防洪堤、北江区靖村电站、南雄市下洞水库、里洞水库、潭溪水库、始兴县罗坝水库、凉口水库、乐昌市乐昌峡电站、昌山水电站、长安水电站、张滩扩建水电站、翁源县长潭电站、新丰县横溪水库等,以及一大批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水电站工程项目。
3、工程管理项目。
“十五”期间,我市工程管理项目规划16宗,投资4248万元,主要是安装自动化监测系统、完善调度系统以及建立观测塔、水库信息系统等。
4、水利发展能力建设。
主要是建立水利培训中心和水利网络系统等,规划12宗,投资1928万元。
三、投资需求测算及资金筹措设想和保障措施
“十五”期间,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总投资98.28亿元,要求中央投资22.83亿元,省级投资41亿元,其余32.45亿元为地方自筹(包括市、县、乡镇和群众自筹)。
资金筹集措施与保障措施:
1、主动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对水利工作的重视,加强领导,各项有关政策,切实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国家和省、市政府重点支持乐昌峡、湾头水库和市区防洪堤的建设,在政策和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
(2)要求省、市有关部门给予乐昌峡、湾头水库必要的优惠。如在发电上网电价上与孟洲坝电站一样的上网电价。
2、多渠道增加水利投入,多方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办水利。
(1)市、县(区)、乡镇各级财政要按一定比例投入水利建设。
(2)建立健全水利劳动积累工制度。农村劳动力每年义务出工20―30个工日,城市、乡镇干部职工和有劳动能力的居民,每人每年义务出工4至5个工日,允许以资代劳。
(3)执行“以电养水”政策,县办电站的利润提成一定比例投入搞水利建设。
(4)贯彻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坚持“似水养水、民办公助、合理负担”,充分体现群众是投资主体的作用。
(5)征收水资源费和建立水利建设基金,按一定比例投入水利建设。
(6)鼓励单位、个人按照流域规划要求独资、合资、合作兴办水利水电工程,对利用外资、集资和贷款兴建的工程,水价、电价实行市场调节,随行就市。
3、深化改革,把水利水电推向市场,建立起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1)贯彻执行粤府[1993]10号文颁发的《广东省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征收水费。
(2)理顺小水电价格和管理体制,实行“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政策和老电调高、新电新价的政策,参与市场调节,逐步达到水火电同价。
(3)加强对河道河滩的管理,落实河沙管理收费办法,由水政部门统一管理、发证、收费。
4、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水利经济
(1)调整水利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水电、供水、水库养鱼、水库旅游等水利产业,以及土地开发、水利综合经营、建筑建材、对外承包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市场竞争力。
(2)大力兴办经济实体。进一步发挥我市山区水力资源丰富;土地资源和技术、人才的优势,加快发展经济实体,以集资参股、集体所有、集团公司方式创办经济实体,搞活水利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