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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时间:2007-11-16 00:00: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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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2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5

三、主要任务……………………………………………………6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4

五、重点工程……………………………………………………18

 

  

目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受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列为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对十一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653号)、省安委会《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粤安〔20061号)和《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韶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等五个部分,是我市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期间,改革和完善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增加了安全生产投入,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建立了安全生产问责制,严肃了事故处理,尤其是全市彻底退出了煤矿和烟花爆竹生产两大高危行业,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逐年稳定好转。

1、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我市各级政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关闭了全市所有煤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一大批露天采石场及三合一企业及家庭式作坊,搬迁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专业市场和厂房,消除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

2、安全生产责任得到了切实落实。我市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实行特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安全事故预警和问责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3、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升格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安监站,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格局初步形成。

4、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得到完善。全市建立了市、县(市、区)、镇(街)三级应急救援体系。从市到乡镇、企业逐级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起相应的消防、矿山等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

5、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大安全氛围逐步形成。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倡导全社会关注安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及抵御和防范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大安全氛围基本形成。

(二)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1、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防范措施不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

2、监管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够。虽然我市市、县、镇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已初步建立,但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仍然存在;原有行业主管部门撤销后,行业安全管理职能弱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够,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3、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科研力量趋于分散,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推广和应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相对落后;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落后,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较差。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机遇。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安监机构和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得到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将进一步健全。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发展预期保持高速增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将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

2、挑战。十一五期间,我市监控危险源和治理事故隐患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安全生产仍处于事故多发期。我市作为南北交通枢纽,经济发展迅猛,生产经营活动空前活跃。仅以京珠高速公路为例,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京珠高速粤北段实际单边行车量最大超过七万辆/天,且75%左右为卡车、大货车等三类以上车辆。预计未来几年京珠北的车流量每年将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在这一压力下,如何对京珠高速粤北段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任务异常艰巨。此外,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增长快,外来务工人员多;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比较多,每年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数量也与日俱增,给监管工作带来严重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发展,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建设和谐韶关平安韶关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10年,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等6个支撑体系,事故总量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3%(逐年下降5%)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14%(逐年下降3%)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0%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配套管理规章。

1、修订和制定安全生产有关配套管理规章。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以安全生产法规为主线、相关配套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配套支撑的地方性法规规范体系。

2、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及时汇总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水电、烟花爆竹、旅游、特种设备、消防、雷电防护、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冶金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依据。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较完善的企业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从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培训等方面入手,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监管试点工作,逐步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管办法,突破性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企业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2、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对生产经营流程中涉及的各部门、各环节及各岗位,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通过建立执行全面、动态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并推进和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保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保障机制,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实现执法手段科学化、执法监察信息化、执法工作规范化。

(四)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

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形成合力,通过日常监管,进一步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防止反复,提高整治效果。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引导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

1、道路交通:健全市、县(市、区)、镇(街)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安全认证制度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建立道路设计、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完善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对危险路段、承载力不足桥梁、超限运输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提高道路设施标准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

2、危险化学品:建立健全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严格把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关,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等基础工作,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起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登记、一书一签等制度。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范的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提升防范水平。

3、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站疏、消防通信落后、消防装备不足、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交通拥挤等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问题。大力加强消防站建设,解决消防站布局不合理、站点辖区范围过大等问题。市政消火栓全部达到国家应建标准,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新建城区的市政消防供水系统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基础建设的重要项目,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使用,以保证城市消防供水。加大城中村的改造力度,保证城中村的消防通道和消防给水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所在建筑物(场所)及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4、水上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三级水上交通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以及从事非法载客的渔船、农自用船等非法运输船舶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杜绝非法渡运,力争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达标率达100%;逐步建立完善在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部门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进一步整顿水上通航秩序,保证航行有序,航道畅通。增大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管理力度,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5、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继续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和市区禁放制度,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规范民爆器材生产和储运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建筑: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突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加强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大力培育劳务分包市场。发展行业协会组织,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对企业的监管作用。依法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制。

7、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8、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取缔C级非煤矿山,引导、帮助A级非煤矿山申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禁止井下、坑道开采石场。

9、城市燃气:进一步强化充装站、销售点的建设管理。整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销售点,将部分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小规模销售点逐步取缔,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消除市内的代客充气点,加强对液化气瓶、管道燃气的安全监管,减少燃气行业的危险源。用高效、安全的液化天然气(LNG)逐渐代替液化石油气。合理规划车用燃气充气站的建设,加强对车用燃气的安全监管。

10、职业病防治: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健全卫生、发改、经贸、建设等部门参与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体系和运作机制;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建立健全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卫生、安监、纪检、监察、公安、发改、经贸、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处理联动机制。重大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至2010年,全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职业病发病率有所下降、重大职业病事故显著减少、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保障。

11、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防雷社会化管理体系,加强对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定期检测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鉴定和雷击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全市雷电预警预报系统。至2010年,防雷社会化管理更加成熟,把雷电灾害降到最低。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查明本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严重损失。贯彻落实《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强化施放气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资质管理和报批手续,杜绝无资质或未经许可施放气球的行为。

(五)监控重大危险源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1、实施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在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实施重大危险源调查、申报、登记、备案、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完善我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企业负责、属地管理、行业(领域)监管(管理)、综合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机制,运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和GIS(地理信息系统),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运输企业实施监管,促进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企业负责、行业领域监管(管理)、综合监督管理相结合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逐步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系统和重特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各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电话,设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基金。每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整改治理、跟踪监督。对评估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治理力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限期排除。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1、提高社会安全文化水平。每年6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强大的安全宣传声势,集中进行全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并完善义务安全宣传(监督)员制度,到2010年,形成强有力的义务安全宣传队伍。建全和完善市安全生产宣教基地,把安全生产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办好《韶关安全生产简报》等内部刊物,在韶关电视台、韶关电台开设安全生产栏目,在《韶关日报》定期设立安全生产专栏,不间断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各地加强安全生产的经验做法,鞭挞忽视安全生产行为,形成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舆论氛围。组织编写《韶关市民安全读本》并发放给广大市民,建立强大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和新闻发布制度,并定期向各级领导干部通报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

2、拓展安全生产培训面。继续建设好韶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发挥安全宣教中心的培训和宣传职能作用。抓好领导干部的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在市委党校各级领导培训班增设安全生产课程,并建立县(市、区)和镇(街)领导安全培训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学校,特别是中小学、中专、技校开设相关安全知识课程,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安全常识。

3、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主任的配备(聘用)率。在大力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基础上,努力推进安全主任制度,阶段性提高我市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水平。到2010年,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配备(聘用)率达100%

4、加大企业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每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四新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按要求持证上岗。按行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试题库和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数据库,规范全员安全培训。对每个员工普遍进行至少一次灭火等安全生产救援实操训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时应急及逃生的能力。

(七)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社团组织建设。

1、培育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评价、培训等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支持承担本市安全生产专业检测、评价、培训、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创建和发展,形成种类、功能齐全的中介服务网络。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引导其积极承担服务职能,促进其规范发展。

2、加强安全生产社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协会、学会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行业自律。利用社团优势,团结和组织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及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我市职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安全生产法规、信息、技术、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支撑体系的构建,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

(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加快市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市、县两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以及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抢险能力,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管理)体制,提高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保证本规划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各级政府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相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和问责制度。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1、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安全科技研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的投入。除确保十一五时期安全重点工程所需资金的投入外,按照省要求设立市300万元以上、县30万元以上的两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确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保证投入使用。

2、利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一是建立和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对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专户储存,发生事故后,用于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二是建立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按有关规定企业自行提取并专户储存的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以及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三是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通过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办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扶植和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社会各经济主体和科研单位在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识别、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公益性、前瞻性技术难题等管理理论及科学技术理论基础研究,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对适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科技最新成果及时推广应用。鼓励对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技术和材料进行科技升级,逐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运用科技手段,大力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五)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依法行政。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落实建设(含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各级规划、国土资源、发改、经贸、建设等部门审批建设项目,依法确保新建项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因布局不合理而引发的事故隐患。

2、规范安全生产中介市场。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服务资质考核和监督管理,完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制度。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相关规定,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法律约束。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3、坚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开、公正、透明。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进行责任追究。安全生产许可主体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公示制度,公开各类决策依据性文件,实施全社会监督。加强对安全监察、事故查处、费用管理、安全评审、许可证发放等重大事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对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

五、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在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把规划确定的目标落到实处。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工程。

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创新安全培训形式,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培训市场,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企业法人、注册安全主任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采用声、光、电信息技术模拟社会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各类事故场景,使从业人员受到有效的安全教育,增强教育效果。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及其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力争2007年完成市安全生产救援指挥中心各项建设工作,2008年前有条件的县(市、区)完成救援指挥中心建设任务。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配备和储备。建设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系统和培训演练基地,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三)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按照市一级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每个镇(街)20万元的投入配置,为市、县(市、区)、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置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装备。

(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利用现代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的优势和作用,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为安全监管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和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十一五期间,重点建成全市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实现对全市重大危险源单位、设备、设施的动态实时监控。一是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和各类事故信息的动态管理数据库,并据此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预警;二是建立GIS(地理信息系统)和韶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重大危险源日常监控和分布区域控制电子地图,并运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载体实行动态监控;三是运用现代通信技术,采用数据采集仪器对重大危险源信息动态采集,动态监控。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危险因素监控预警机制。

(五)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支撑工程。

在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逐步开展事故隐患辨识评价技术研究、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重大危险源监控技术研究、重大事故调查分析研究等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科学技术支撑能力。

(六)危险化学品企业区域控制及搬迁工程。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给我市安全和环境造成危害,降低城市的风险,对韶关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区域控制及搬迁。一是2006年起,各负有行政许可权和批准权的部门要严把许可关和批准关。对于在韶关市中心城区内设立任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市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查和批准;二是对于中心城区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有计划地逐步实行关、停、搬、转

(七)安全社区创建工程。

充分发挥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引导作用,制定社区安全建设规划。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与安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普及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各县(市、区)先建立1-2个安全示范社区,然后逐步全面推广。

对上述重点工程的实施,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分级负责、财权与事权一致的原则,凡涉及有关市直主管部门的,由有关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规划,在充分考虑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能力的前提下,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市、县级政府、企业三方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