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是韶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早日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环境保护目标,改善全市人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韶关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一、韶关市环境保护“九五”计划执行情况及评价
到目前为止,韶关市基本完成了“九五”环境保护计划制定的总目标、总任务,除个别指标外,大部分指标达到了计划要求。
(一)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九五”期间,韶关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增长目标,千方百计努力缓解制约经济增长的各种因素,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1998年为例,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比“八五”末年平均增长9.1%,全部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12.1%;主要工业产品中,钢产量年平均增长12.7%,十种有色金属年平均增长21.9%,机制糖年平均增长6.8%,纱增长10.1%,布增长4.5%。
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我市没有忽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1999年,我市加大了污染控制的管理力度,使“三废”排放量低于“九五”计划确定的指标,控制在“八五”末期水平。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于增加了对乡镇企业的统计,没有达到“九五”计划指标外,工业废气处理率、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市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取得了从无到有的可喜成绩(详见表1)
韶关市主要污染控制指标对比表
表1
指标名称 | 1995年 | 1997年 | 1998年 | 1999年 | “九五”计划 |
工业废气处理率% | 81.60 | 86.10 | 86.50 | 89.80 | 88.00 |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 5.79 | 4.33 | 4.14 | 5.09 | 7.00 |
烟尘排放量(万吨) | 5.49 | 4.60 | 4.06 | 3.45 | 7.40 |
工业粉尘排放量(万吨) | 8.38 | 7.63 | 5.39 | 6.13 | 8.50 |
市区烟控区覆盖率% | 0.00 | 0.00 | 0.00 | 96.60 | 70.00 |
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0.00 | 0.00 | 0.00 | 55.90 | -- |
工业废水排放量(亿吨) | 1.39 | 1.31 | 1.11 | 1.17 | 2.00 |
工业废水处理率% | 93.00 | 93.50 | 96.50 | 95.90 | 85.00 |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58.40 | 65.20 | 69.00 | 68.90 | 65.00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42.30 | 42.10 | 33.10 | 31.70 | 54.00 |
注:1996年没有进行乡镇企业统计调查,与其他年份没有可比性。
(二)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
“九五”期间,我市在经济持续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由于措施得力,有效地控制了环境污染,保持了良好的环境质量。全市主要江河水质保持稳定,1999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87.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市区空气污染指数控制在100以内,保持良好状态;噪声扰民问题基本得到控制,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的总体环境质量保持在“八五”末期水平,较1995年有所好转(详见表2)。
韶关市区环境质量控制指标对比表
表2
指标名称 | 1995年 | 1996年 | 1997年 | 1998年 | 1999年 | “九五”计划 |
大气总悬浮微粒年平均值(微克/立方米) | 196 | 154 | 239 | 190 | 184 | 165 |
二氧化硫年平均值(微克/立方米) | 33 | 18 | 63 | 34 | 29 | 42 |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98 |
地表水水质达标率% | -- | -- | 77.8 | 83.3 | 87.5 | --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贝(A) | 71.3 | 73.9 | 70.9 | 70.6 | 68.9 | 70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A) | 58.5 | 61.0 | 57.4 | 55.3 | 52.6 | 55 |
注:一号表示没有可比数值
为保护我市的水资源,“九五”期间制定完成了韶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韶关市饮用水源区划工作。根据《市区饮用水源保护规定》,对武江上游的排污单位逐个进行排污监测调查,污染严重的企业分别采取限期治理和搬迁措施,消除了对饮用水源的污染隐患。同时根据《关于加强武江河沿岸煤场管理的通知》清理和整顿了武江河沿岸的煤场、码头。
(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环境管理
“九五”期间,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环境管理。如《关于综合整治韶关市区“三江六岸”有关问题的决议》(1997年4月11日韶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河段环境管理的暂行办法》(韶府发[1997]64号文)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量控制”和“达标”工作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具体措施和强有力手段。“九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这两项中心任务,做了大量工作。
1998年初,韶关市环保局和韶关市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韶关市一九九八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将省下达给我市的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市区、各县(市)及驻韶中省六大厂矿。到1999年,全市县以上企业总量控制的十二种污染物排放量除个别指标外,基本控制在省下达的2000年控制指标范围内(详见下表)。
韶关市主要污染控制指标对比表
表3
指标名称 | 1995年 | 1997年 | 1998年 | 1999年 | “九五”计划 |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 5.42 | 3.87 | 3.20 | 4.00 | 7.00 |
烟尘排放量(万吨) | 3.95 | 2.90 | 2.30 | 2.50 | 7.40 |
工业粉尘排放量(万吨) | 7.38 | 6.51 | 4.80 | 4.70 | 8.50 |
化学需氧量(吨) | 4376.00 | 9198.71 | 7488.00 | 8397.00 | 54100 |
石油类(吨) | 47.00 | 44.21 | 53.00 | 45.52 | 70.00 |
氰化物(吨) | 5.69 | 5.78 | 2.70 | 4.24 | 4.00 |
砷(吨) | 6.28 | 15.55 | 11.77 | 11.86 | 12.00 |
汞(吨) | 0.11 | 0.13 | 0.09 | 0.09 | 0.10 |
铅(吨) | 31.20 | 48.29 | 54.00 | 82.20 | 31.40 |
镉(吨) | 2.07 | 1.55 | 1.86 | 1.73 | 1.67 |
六价铬(吨) | 1.02 | 0.79 | 0.31 | 0.77 | 1.00 |
工业固体废物(万吨) | 1.2 | 4.25 | 3.00 | 0.15 | 10.00 |
注:表中所列各年份数据均为县以上工业企业数据。
我市通过全面开展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督管理工作,摸清了工业污染源的底数,由市政府颁发了《韶关市工业污染源二OOO年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污染源排放达标工作。至2000年4月份,全市已有1011家工业企业实现了达标排放,全市排污工业企业达标率为85.6%,污染治理资金累计投入30969万元。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关停了196个小煤矿。
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新污染产生,我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办事,“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对于属于“十五小”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已有的“十五小”企业坚决关停,并进行跟踪检查,纠正违法行为。
为加强老污染源的治理,到1999年止,全市已下达了五批限期治理项目,对86个污染源提出了限期治理要求,促进了老污染源的治理进度。
为强化污染源的管理,我市开展了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到1999年底,共有2635个企业办理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623个企业取得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与生态保护工作
“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我市的“城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韶关是老工业城市,历史欠账较多,与全省“城考”先进城市进行横向比较还有很大差距,但纵观近几年,特别是1999年,我市的“城考”工作可以说是迈上了一个新台阶。1999年,城市环境质量方面,大气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均未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地表水达标率达87.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9分贝;污染控制方面,市区建成了面积为45.9平方公里、覆盖率达96.6%的烟尘控制区和面积为26.5平方公里、覆盖率达55.9%的环境噪声达标区,并开展了汽车尾气路检和治理工作,环境建设方面,城市气化率达98.9%、城市垃圾处理率达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2.9%、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9.1%;环境管理方面,全市138个乡镇中已有101个乡镇设有专职或兼职环保员。1996年到1999年,全市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共7.23亿元(1996年1.65亿元、1997年1.44亿元、1998年1.88亿元、1999年2.27亿元),占这一时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01%。
根据《韶关市县(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办法》,“九五”初期,对所辖曲江等六个县(市)进行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并于1999年对所辖八县(市)全部进行了考核。通过考核,引起了县(市)领导对环境保护的关注,有力地促进了各县(市)环保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市一直十分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到1999年末,林地面积达124.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0.2%。1998年建成了以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珍稀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曲江罗坑、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至此,我市已建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达3238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居全省前列。
(五)存在问题
总的来看,我市的“九五”环保计划执行得较好,但也有欠缺之处要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按计划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2.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还没有得到完善。
3.乡镇的环境管理仍是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专职环保员较少。
4.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展生态示范村(镇)、农场的创建工作。
5.环境监测网、环境信息网等自身建设没有按计划建立完成。
6.环保投入不足,投资指数偏低。特别是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欠缺。
二、“十五”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及“十五”计划的指标思想和主要任务
省委书记李长春在主持召开广东省“十五”规划调研粤北片座谈会上强调,山区贫困地区的“十五”规划要贯穿一条主线,那就是把脱贫奔康作为总目标总任务统揽工作全局,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如期实现脱贫奔康。他还指出,“十五”时期山区贫困地区要“千方百计加快工业化进程,要与珠江三角洲的产业转移结合起来,走优势资源开发、深度加工增值的路子;要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并想方设法吸引外资开展‘三来一补’基础较好的国有企业,也要根据市场的需要改建扩建。”“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上述指示为韶关“十五”发展指明了方向,应成为制定“十五”环境保护计划的出发点和重要依据。
韶关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学技术进步,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突出总量控制这一工作重点,巩固污染源达标成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河流和重点污染源的管理,全面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韶关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总目标是:全市总体环境质量基本保持在1998年的水平,江河水质保持稳定,污染程度不再加剧,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80%以上的污染源稳定地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加强自然生态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乡镇企业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解决好乡镇工业污染的突出问题(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建成西河污水处理厂,缓解日益加重的生活废水的污染。
韶关市环境保护“十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是保护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生活区,保证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不受破坏。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加快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绿化水平,控制汽车污染和噪声扰民,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环保部门对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力争使韶关市的“城考”排名进入全省的中上水平,南雄、乐昌两个参加全省考核的县级市也要力争在全省县级市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五”期间,全市县以上工业企业的十二种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控制在省下达给我市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内(目前省尚未下达“十五”总量控制计划指标,正在调研),乡镇企业和居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也要得到初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日益增长的趋势应得到有效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污染全过程控制,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工业污染治理水平,促进“三废”综合利用,加快重点源的治理。
根据我市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及对“十五”期间经济发展情况的预测,初步制定出了韶关市县以上工业企业“十五”总量控制计划目标(详见表4)。测算的原则是以1999年县以上工业企业环境统计排污总量为基数,加上2000年即将投产以及“十五”期间驻韶中省企业拟建的重大项目建成后所新增的排污量(具体项目在第三部分有详细说明)。地方经济发展规模相对较小,对总量控制所造成的影响未考虑在内。
韶关市“十五”主要污染总量控制指标
表4
指 标 名 称 | 1995年 | 1999年 | “九五”控制计划 | “九五”控制计划 |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 5.42 | 4.00 | 7.00 | 10.00 |
烟尘排放量(万吨) | 3.95 | 2.50 | 7.40 | 9.00 |
工业粉尘排放量(万吨) | 7.38 | 4.70 | 8.50 | 8.50 |
化学需氧量(万吨) | 4376.00 | 8397.00 | 54100.00 | 54100.00 |
石油类(吨) | 47.00 | 45.52 | 70.00 | 80.00 |
氰化物(吨) | 5.69 | 4.24 | 4.00 | 8.00 |
砷(吨) | 6.28 | 11.86 | 12.00 | 12.00 |
汞(吨) | 0.11 | 0.09 | 0.10 | 0.10 |
铅(吨) | 31.20 | 82.20 | 31.40 | 40.00 |
镉(吨) | 2.07 | 1.73 | 1.67 | 2.00 |
六价铬(吨) | 1.02 | 0.77 | 1.00 | 2.00 |
工定固体废物(万吨) | 1.20 | 0.15 | 10.00 | 10.00 |
3.自然生态保护。随着社会的进步,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韶关市要建成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工业旅游城市的品牌,一定要始终如一地贯彻工业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保护好韶关的自然生态环境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韶关市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拥有的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人文资源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少有的,应该倍加珍惜。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和广东省计划委员会粤环[1999]9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1996―2010年)>的通知》,2001―2010年十年间,韶关市还要再建设南雄恐龙蛋化石等十七个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到2010年,全市将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县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其他保护区13个(暂未定级别),这在全省是首屈一指的(详见附表一)。
三、“十五”时期环境保护的主要奋斗目标及重大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一)“十五”时期的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质量目标
空气污染指数控制在100以内,保持良好水平。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8分贝。
2.污染控制目标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5%以上。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全面达标)达到85%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上述两项指标以环境统计数据为准)
3.环境建设目标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
城市气化率达到100%。
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2%以上。
4.环境管理目标
全市138个乡镇全部设有专职环保员。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1.5%以上。
(二)“十五”期间韶关市的重大建设项目
除了坪石发电厂(B)厂和韶关电厂10号机组将于2000年建成投产外,根据国家和省的计划,我市将于“十五”期间重点建设三个“3”项目,即韶关电厂11号机组30万千瓦发电机组项目、韶关钢铁集团公司扩建至年产300万吨钢项目、韶关卷烟厂扩建至年产30万箱卷烟项目。这三个项目均为中省企业项目。
1.坪石发电厂(B厂):将于2000年建成。设计年耗煤761520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近1万吨,烟尘排放量每年近7000吨。
2.韶关发电厂拟扩建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的11号机组,全厂装机容量由“九五”末期的90万千瓦扩大为120万千瓦。省电力局已委托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进行工程设计,目前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了审查,进入了可行性研究阶段。10号机组定于2000年8月投入运行,淘汰小型机组后,装机容量扩大到90万千瓦。从上述情况可见,“十五”期间,韶关电厂扩建后生产能力将比1999年实际产量(年发电量为32万千瓦)增加三倍,而根据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该厂原有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要到2005年才投入运行。因此,若“十五”期间11号机组投入运行,按现有的治理效率进行初步估算,该厂的污染物排放量将是1999年的三倍。即二氧化硫增加8.4万吨,烟尘增加5.4万吨。
3.韶关钢铁厂扩建至年产钢300万吨。目前韶钢的年产量近150万吨,扩建后增加产量1倍,污染物排放量也会相应增长。根据1999年韶钢的统计数据推算届时二氧化硫排放量将增加1043吨、烟尘增加4598吨、粉尘增加26454吨、化学需氧量增加2434吨、石油类增加35吨、氰化物增加4吨、六价铬增加0.5吨。
4.韶关卷烟厂由年产20万箱扩建为30万箱。届时韶关卷烟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6吨、烟尘8吨、化学需氧量37吨、石油类0.5吨。
四、实现“十五”环保计划的措施及重大举措
(一)实现“十五”环保计划目标的措施
1.各级政府应将“十五”环保计划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
市委市政府已决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将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纳入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之中,并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为我市“十五”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的四大战略之一。
“十五”环保计划的实施必须要有可靠的资金保障,环境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投资是环境保护的重要资金保证,污染控制投资包括:新老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投资以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含下水管道)、煤气化、城市垃圾处理、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生态保护投资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发活动、生态破坏恢复工程投资。另外,还应包括环境保护部门的自身环境管理服务建设投资。我市制定的环保投资指数目标为1.5%(已低于全省水平),五年间约需环境保护投资近30亿元,作为山区市的韶关应如何落实这笔资金,应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将“十五”环保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在制定投资计划时要考虑保证环保目标的实施;要将有关环境保护的工程列入重点建设投资计划;在科技和利用外资计划中,要将环境保护列入优先发展和投资的领域之一。
2.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防治污染。要对已取得的“一控双达标”成果进行监督检查,将环境管理的工作重点放在重点污染源、乡镇工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上。
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可能造成突破总量控制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在审批的同时要做出削减老污染源的方案。
针对韶关市乡镇工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特点,加强监督管理,主动出击,上门服务,严格把关,将乡镇工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减到最小,并着手进行生态恢复工作,引导乡镇工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上无污染或少污染的项目。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近时淘汰能耗高、物耗大、污染严重的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并防止其死灰复燃。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工作,对所有向环境排放“三废”和噪声的老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对其中污染严重的排污企业提出限期治理。在“双达标”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所有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制定出污染源全面达标方案,使废水和废气的排放达标率达到计划要求。
采用科学方法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污口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企业也会越来越多,特别是选矿、冶炼、大排档小饮食等对环境的污染尤为突出,因此,要严格审批、从严要求,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使我市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个体私营企业日益增加的“十五”期间保持良好的投资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和人们的正常生活环境。
3.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传播环保知识是环保部门的一项长期的永不过时的重要任务和职责,也是各类新闻媒体永恒的宣传主题之一,只有大张旗鼓地宣传环保方针、政策、法规,普及环保知识,才能唤醒大众的环境意识和危机意识;只有通过全民参与、全民监督,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环境。
“十五”期间,我市要继续广泛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环保宣传措施,只有从娃娃抓起,重视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环境教育工作,我们的环保事业才后继有人、前途无量。
4.贯彻落实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
韶关市的自然生态资源是无价之宝,各级领导和全市人民应牢固树立“宁可不要金山银山,也要保护好绿水青山”的思想,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我们的聚宝盆,以牺牲环境换来的只是短暂的繁荣,繁荣下面是隐藏着危机的。要保护好韶关的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就必须预防新的生态破坏,大力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加强农村环境管理,制定生态农业发展计划,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涉及众多领域,需要各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各司其职。环保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十五”期间,各县(市)、区均要因地制宜,建成一个以上各具特色的生态示范村(镇)、农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韶关市的生态保护工作。
5.环境管理服务建设
为适应形势的需要,环境监督、监理、监测、信息系统、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能力都要得到加强。“十五”期间,我市环保部门要实现办公自动化,全市建成环保信息网络和环境监测网络。2002年前建立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以及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大力改善各级监测站的技术设备,使监测数据更规范更高效地为环境管理服务。所辖八个县(市),特别是乐昌、南雄两个县级市的监测站要按监测规范的最新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县也要逐步实现监测站建设规范化。特别要完善乳源县的监测站,建好始兴县监测站。
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环保法规,完善办事法律程序,推行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建设一支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环保执法队伍是实现“十五”环保计划必不可少的保障措施。“十五”期间,全市的环境监理人员和执法装备要达到《全国环境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二级标准。要在提高环境管理人员素质上下功夫,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以及技术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的准确性,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二)“十五”环境保护重大举措
1.加大投入,筹措4.7亿元,解决重点污染源的治理问题。“十五”期间要投资1.5亿元建成首期日处理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1200万元,完善年处理12万吨的市区东郊垃圾处理场;投资3.1亿元完成市区重点污染源、年产36万吨的韶关水泥厂的搬迁任务。
城建规划中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项目一定要放在重要位置,可根据省政府《关于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适当征收居民的污水费及垃圾处理费用,以解决建设处理厂(场)的一部分资金,同时也可促使广大市民节约资源,减少浪费,降低排污量,树立绿色消费的新观念。
2.在2000年底完成“双达标”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力争使全市污染源综合达标(即所有污染项目全部达标)率稳定达到85%以上。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需要做大量基础性和技术性的工作,也需要相当多的资金做保障,必要时还需采用一些强硬的措施才能实现。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多个企业可以进行联合,统筹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共同达标。
3.逐级落实政府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制定一系列奖惩措施,敦促各级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真正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抓,确保市区和各县(市)环境质量良好,确保韶关市达到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所要求的环境目标。
4.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要不断绿化造林,封山育林,扩大现有的生态林和天然林面积。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和拟建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一定要遵循保护植被、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这一原则应成为韶关发展旅游业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保护好韶关的生态环境就能保持住韶关旅游业的特色,旅游资源也才不会枯竭。
五、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
随着韶关市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深化,未来的十五年是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并重,全面实施生态保护战略的十五年;是工业发展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实现污染源全过程控制,逐步建立清洁生产体系的十五年;是提倡绿色、可持续的消费时尚,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费的十五年;是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广大农村环境保护的十五年。
到2015年,全市总体环境质量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生活污染和酸雨污染得到初步控制,饮用水源水质得到保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控制,城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的改善,在农村建成一批环境优美的生态良性循环示范区。
届时市区要有较完善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各县(市)也要建设适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厂,全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区及各县(市)均要建设满足需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垃圾处理场。
2015年,乡镇企业和居民生活污染物也要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届时有可能对乡镇企业和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下达控制指标)之内,污染物排放日益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全市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95%,县以上工业企业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工业废水处理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级环境管理机构,建成包括环境管理、监测、监理、科研等方面齐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制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韶关市自然保护区建设现状及规划
附表一:
序号 | 自然保护区名称 | 建成 时间 | 面积 (平方公里) | 主要保护对象 | 级别 |
1 | 始兴车八岭 | 1988 | 75.45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珍稀动植物 | 国家级 |
2 | 南岭自然保护区 | 1994 | 584.00 | 同上 | 国家级 |
3 | 新丰云髻山 | 1990 | 27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珍稀动物 | 省级 |
4 | 粤北华南虎 | 1990 | 700 | 华南虎及珍稀动物栖息环境 | 省级 |
5 | 丹霞山 | 1995 | 290 | 丹霞地质、地貌 | 国家级 |
6 | 曲江罗坑 | 1998 | 204.24 | 同车八岭 | 省级 |
7 | 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 | 1998 | 26.70 | 同上 | 省级 |
8 | 始兴南山 | 2000 | 36.67 | 同上 | 省级 |
9 | 始兴龙斗斜 | 2000 | 20 | 苏门羚、水鹿及其栖息 | 省级 |
10 | 仁化江山水源林 | 2000 | 33.33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水源涵养林 | 省级 |
11 | 南雄小流坑 | 2000 | 20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古地理剖面 | 省级 |
12 | 韶关山瑞鳖 | 2000 | 4 | 山瑞鳖 | 市级 |
13 | 韶关北江斑蠖 | 2000 | 100 | 斑蠖 | 市级 |
14 | 始兴深度水 | 2010 | 20 | 同车八岭 | |
15 | 乐昌五山状 | 2010 | 1.33 | 同上 | |
16 | 仁化凡子山 | 2010 | 13.33 | 同上 | |
17 | 仁化斯鸡山 | 2010 | 20 | 同上 | |
18 | 乳源天子山 | 2010 | 20 | 同上 | |
19 | 乳源观音山水源林 | 2010 | 20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水源涵养林 | |
20 | 乳源泉水水源林 | 2010 | 406.67 | 同上 | |
21 | 乳源泉大东山大源 | 2010 | 1067 | 同上 | |
22 | 乳源平溪水源林 | 2010 | 25.33 | 同上 | |
23 | 翁源跃进水源林 | 2010 | 6.67 | 同上 | |
24 | 翁源半溪水源林 | 2010 | 10 | 同上 | |
25 | 南雄瀑布水源林 | 2010 | 20 | 同上 | |
26 | 南雄孔江水源林 | 2010 | 20 | 同上 | |
27 | 南雄恐龙蛋化石 | 2010 | 10 | 恐龙蛋化石、红层剖面 | 省级 |
28 | 乐昌金鸡岭 | 2010 | 20 | 地质地貌 | 县市级 |
29 | 乐昌古佛岩 | 2010 | 20 | 同上 | 县市级 |
30 | 曲江狮子岩 | 2010 | 20 | 同上 | 县市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