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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通过专家评审

时间:2017-05-24 18:05: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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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日下午,韶关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召开《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规划》)成果专家评审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险峰同志主持,中山大学教授李立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任工程师王东宇、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吴晓莉、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王建军、广州市科城规划设计勘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刚等7位国内知名规划专家和韶关22个市直相关部门代表一起,认真审阅了《规划》成果。

韶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波同志指出,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是城市发展的“一张蓝图”,韶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春华书记加快韶关融入珠三角的指示精神,响应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城市发展,加速城市提升。他要求与会各位专家和代表们,要认真审阅,为韶关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完善多献良策,确保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能够及时推进,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促进韶关振兴发展。

会上,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险峰同志详细介绍了《规划》编制过程。他表示,城市总体规划是统筹城市各项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本次提交评审的《规划》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城市定位、城市发展战略、城市规模、城市发展方向、城市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远近期建设关系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前瞻性、战略性的研究,并明确了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地区的规划布局与建设指引,为韶关未来发展描绘了蓝图。希望各位专家、代表从各自视角出发,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规划》把脉。

与会专家和韶关市直相关部门的代表们在听取规划编制单位汇报的基础上,对《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审议。专家评审组认为,规划编制单位开展了比较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工作,技术路线清晰,比较全面地分析和论证了城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发展规模和方向,较好体现了韶关的自然人文特色,内容和深度达到了《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要求。专家评审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并对《规划》成果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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